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果是劳动关系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有效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换言之,若劳动者因为意外事故、精神类疾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所进行的协商及签署的协商解除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二、协商解除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需要提交一个月通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若用人单位不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有权拒绝进行协商;若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就应当接受协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见,除了上述三类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均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合法的办理,特别是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上,应当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来进行合法的处理,违约的情况下是需要追究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权融资方式都是有哪些?
      您都知道,一个公司的运行最离不开的就是资金了,但是公司的资金不可能永远都是保持充盈的状态,这时公司就可以使用一些方式进行融资了。一般是两种,......


·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情形
      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第...


·食品外卖规定有哪些相关内容?
      食品外卖规定有哪些相关内容?现如今,支付宝的发展和线上支付让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快捷,服务行业也日新月异的发展,其中食品外卖已经成为年轻人......


·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一、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罪的区别是什么?1、非法拘禁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内涵不同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扣押、......


·职务发明包括什么情况?
      职务发明包括什么情况?职务发明包括两种情况,具体如下:1.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专利权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


·攀枝花盐边县五险一金查询方法有哪些?
      五险一金,相信您再熟悉不过了,即常说的社保和公积金,其可以为我们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所以实时有效的把握自己的个人账户,可以让自己更放心。因此......


·怎么判断恶意抢注商标?
      一、怎么判断恶意抢注商标?判断恶意抢注商标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都会涉及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偿金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是什么?(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国庆节属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是国家规定全体公民都可以放假的节日。国家规定了在国庆节期间劳动者可以带薪休假,如果......


·司法鉴定什么时候进行?
      司法鉴定是我们用来维护自己权利,对案件有疑问处的提出疑问的有效方法,司法鉴定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起到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