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个人所得税现在还能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现在还能退税吗?个人所得税是可以退税的,具体条件如下:1、满足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已经预缴过个人所得税情况,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办理退税。2、 纳税人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的,但是预缴税款时没有没有进行扣除。这种情况下,能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退税。3、纳税人收入为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如果满足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已高出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条件,则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退税。二、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多少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二者的区别是:假设数字为2000元,你当月工资是2001元,如果是免征额,2000元就免了,只就超出的1元钱缴税,如果是起征点,则是不够2000元的不用交税,超出2000元的全额缴税,即以2001元为基数缴税。三、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如果纳税人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用税种、企业误填代码等,则可以申请退税,申请退税时应按规定携带和提交如下材料:(一)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二)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三)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四)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五)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六)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七)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八)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纳税人应承诺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完整;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样,表格用黑色水笔填写,外文资料须附翻译件)。在纳税人依法获得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超过了起征金额时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也是会按照纳税人的实际收入来确定的,当纳税人存在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办理专项扣除,如果没有达到免征金额也是不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强险保障的条件有哪些
      交强险保障的条件有哪些一、交强险保障的条件有哪些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投保了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管辖权异议与反诉同时,是否允许
      管辖权异议与反诉同时,是否允许一、管辖权异议与反诉同时进行可以吗?这个是不可以的。管辖异议被驳回可以申诉一次。不过没有新的事由,还是被驳回......


·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
      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一、对玩忽职守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属于刑事诉讼,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在工程建设领域,涉及到的单位比较多,由此产生的合同类型也有很多种。其中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合同类型......


·遗赠扶养协议中房产过户的日期规定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中房产过户的日期规定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中房产过户的日期规定是经当局具体房产局过户的日期为准。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


·谁能申请工伤认定
      谁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


·试用期什么理由辞退员工
      试用期什么理由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沙坪坝区农村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农村征地的情况日益增多。特别是涉及到农村房屋的征地,房屋是农民的立身之......


·绑架未遂不予立案
      刑法中,只有犯罪行为达到一定的标准,人民法院才会立案侦查。对于绑架罪来说,也分为很多种情况,比如绑架未遂,那绑架未遂这样的行为能立案吗?我们整......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容易造成人员受伤,此时需要对伤者做出专业的伤残鉴定,确定了实际的伤残等级之后,才能据此进行赔偿。其中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了,那么这个交......


·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我国公民在依法给公司注册商标的时候,都是直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就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也是属于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