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条件构成重婚罪

什么条件构成重婚罪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 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二、重婚罪最多判几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据此,重婚罪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重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现实中,重婚与事实婚姻、同居比较类似。但是事实婚只有被承认有法律效力时,才被确认为一种婚姻关系,也才谈得上与其它婚姻关系的重合,从而构成重婚罪。若事实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则当事人所谓的夫妻关系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确认,反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谓重婚也就无从谈起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骗取贷款罪构成要件
      自从银行贷款越来越流行之后,随之而来的贷款漏洞便被不怀好意的人所利用。您都知道,贷款分很多种:助学,房屋,创业等等,都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每一......


·当合同终止应该怎么处理?
      当合同终止应该怎么处理?一、当合同终止应该怎么处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


·商标专属加急注册费用是多少
      一、商标专属加急注册费用是多少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是没有加急的,注册商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商标注册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审评费用......


·电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在企业中工作时,大多数劳动型的企业都会发放劳保用品供劳动者在工作中使用,大多数的劳保用品都是用来保护员工安全的,能够让员工的工作更好的进行。......


·担保法规定专利权可质押吗
      担保法规定专利权可质押吗?专利权可以质押,《担保法》规定的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形式。该法第75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


·赌博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参与赌博处罚标准1、构成赌博罪的,根据具体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和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国家也更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和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国家也更加关注公民的切身利益。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微信诈骗这样的情况,根据我国......


·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
      洗化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近年来随着网购事业的发展,现在越来越多的喜欢在网上直接都买日化用品。这也给了不少不法分子可趁之机,他们通过对......


·监狱能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监狱能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


·别人一直欠钱不还怎么办?
      别人一直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别人一直欠钱不还向法院进行起诉,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


·原配打小三犯法吗?
      原配打小三犯法吗原配打小三达到故意伤害罪的标准是要负法律责任。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