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代书遗嘱代书人未签字有效吗?

代书遗嘱代书人未签字有效吗?代书遗嘱代书人未签字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二、代书遗嘱的条件是什么?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民法典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对于代书遗嘱的具体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法律上已经明确进行了规定,代书人在对代书遗嘱进行处理时,可以依据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特别是对于代书人的身份,以及见证人的条件上,必须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金
      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补偿金?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到期也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应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应该怎么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


·克扣工资责任有哪些,克扣工资怎么办?
      单位在雇佣劳动者之后,应该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如果单位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责任呢?我......


·员工被单位开除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
      员工被单位开除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


·山东社保补缴新政策20年的规定是什么?
      山东社保补缴新政策20年的规定是什么?2017山东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考虑到参保单位以及参保人可能因为各种特殊原因导致基本养老险保费中断交费、......


·购房合同过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购房合同过期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购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


·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
      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的区别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家庭都会有数额不等的存款,以前如果家庭有积蓄,一般都会选择把它存进银行,作定期存款,以获......


·诉讼保全复议超标的查封是怎样规定的
      诉讼保全复议超标的查封是怎样规定的一、诉讼保全复议超标的查封是怎样规定的当生产商进行了一些违规的生产的时候,会有国家对其进行查封,但是查......


·公司偷税漏税责任区分是怎么样的?
      公司偷税漏税责任区分是怎么样的?一、公司偷税漏税责任区分是怎么样的?司偷税漏税是属于单位违法犯罪的行为,应该由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领导者来......


·一个朋友欠钱就是不还怎么办?
      一个朋友欠钱就是不还怎么办?一个朋友欠钱就是不还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对于欠钱不还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可以提出民事起诉。法院会依法做出......


·经济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仲裁吗?
      经济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仲裁吗?一、经济仲裁撤诉后能否再申请仲裁吗?经济仲裁撤诉后若是反悔是可以再次申请仲裁的,根据《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