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银行卡身份证弄丢了怎么补办

一、银行卡身份证弄丢了怎么补办?
  
  一)银行卡补办的流程
  
  ① 可先进行电话口头挂失,保证账户资金安全。
  
  ② 随后到银行营业厅,填写挂失申请书。
  
  ③ 挂失成功后取回回执,妥善保存。
  
  七日后挂失正式生效,持身份证前往银行办理补卡业务:
  
  ① 持身份证、挂失回执前往银行。
  
  ② 排队取号。
  
  ③ 叫到号后将补办银行卡需要的资料交给柜员。
  
  ④ 稍等片刻,输入新卡密码,在业务确认单上签字。
  
  ⑤ 缴纳5元到10元工本费,银行不同收费不同。
  
  ⑥ 取回身份证,拿到新银行卡。
  
  二)身份证遗失补办流程
  
  1、去当地派出所;那里有你的资料,户口证明等。
  
  2、带着身份证的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去,说明要补办就可以了。
  
  3、办理遗失声明;有些人会利用你的身份证做一些不法的事情。
  
  4、一些地方的派出所不会要求让你挂失,挂失是你自己的做法。
  
  5、可以挂失也可以不办理。
  
  6、办理方法;写一份遗失声明交给报社,在交钱就可以了。
  
  7、丢失的是一代的;一代的身份现在很多地方都有限制了。可以借此机会办理二代身份证。
  
  8、携带户口本,到户口所在机关办理。
  
  9、丢失的期间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当天就可以拿到。
  
  二、使用伪造的身份证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补办银行卡的时候是需要当事人提供身份证的,所以银行卡和身份证同时丢失了的情况下,可以先打电话挂失银行卡,补办身份证的时间比较长,如果情况紧急的话,可以先办临时身份证,凭借临时身份证也可以补办银行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限防卫属于非正当防卫还是正当防卫?
      在犯罪人员实施暴力行为时,受害人可以正当防卫,由于正当防卫造成犯罪人员的人身损伤等后果,受害人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在我国法律中还有非正当防卫的......


·妨害他人作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妨害他人作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依法作证是证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那么就应该依法规定证人相应的权利,其中之一便是证人......


·生产销售假药罪能无罪辩护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是可以做无罪辩护的,辩护律师应该与被辩护人确定辩护的方向,确定是否进行无罪辩护。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


·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特性都是什么?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企业破产的事情大量存在。在破产的整个流程中,破产环节是个重要一环。完成了清算,就代表企业正式宣......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法律认定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法律认定是怎样的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法律认定是怎样的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


·疫情影响推迟发工资可以吗?
      疫情影响推迟发工资可以吗?因疫情影响工资延迟发放是可以的,员工可以协商要求后期补发,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


·商业秘密必须具有要件是什么
      商业秘密必须具有要件是什么第一、秘密性。秘密性指商业秘密所处的状态应当是秘密的,没有被公开过,这也是商业秘密最本质的特征。同时,又是商业秘密......


·抗辩权的种类与区别分别是什么
      抗辩权的种类与区别分别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对债权债务关系进行约定的合同是受我国的合同的所调整和保护的。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中,通过合同、不当得利......


·认定构成非法集资的要件有哪些?
      从媒体近几年报道的多起非法集资案件情况来看,犯罪人往往打着高额回报的存款、理财产品、保险、基金投资等合法旗号,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


·商品房现售符合的条件都有哪些
      买房子是关系到一个家庭今后生活质量的重要关键问题,所以买房子最好要多花点心思在上面,一次置业,一生幸福,如果买到不适合自己家庭的房子给今后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