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会签字的人怎么立遗嘱?

不会签字的人怎么立遗嘱书式遗嘱中,无论是自书、代书,还是公证遗嘱都是要求立遗嘱人本人签名的。许多老人为文盲或半文盲,不会识字、写字,如何有效订立,这是个很普遍的现实问题。现行继承法未规定这种替代办法,但根据大多数学者的意见,认为确有一些公民不具有书写遗嘱的能力,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所以应当允许这少许特殊的公民,在代书遗嘱上捺指印代替签名。但是,有书写能力的遗嘱人不得用捺指印取代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均不得以捺指印的方式代签名。解决问题的方法一是可以录音遗嘱(包括录像,目前司法实践中视为录音遗嘱),但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保存的录音文件必须为原始档(笔者接触过以前的遗嘱录音磁带、光盘因存放不当,后面无法播放的案例,因此录音储存设备本身的保管存放也是个实际问题)。二是可以办理公证遗嘱,根据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规定,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按手印代替签名,但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三是找专业的遗嘱管理机构办理代书遗嘱,目前这此机构多数具有提取指纹存档、全程录音录像的设备与遗嘱流程。反之,若没有见证人在场和提取指纹存档(无存档,事后就无法比对鉴定是其本人)的情况下,因死无对证,只按手印的书式遗嘱是无效的。二、进行遗嘱公证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3、予以公证。(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随着时代的发展,全民文化水平的提高,出现立遗嘱的人不会签字的尴尬情况越来越少,但是也并非绝对没有。法律也允许这种情况的发生。而且立遗嘱的方式多样,也可以适应这种立遗嘱的人不会签字的情况的发生。为了保证遗嘱的效力,还可以进行公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驾驶人员醉驾血检流程是什么?
      一、驾驶人员醉驾血检流程是什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检验车辆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


·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意思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出让的意思是什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土地使......


·房地产网签备案预告什么意思?
      房地产网签备案预告什么意思?1、网签网签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络化管理系统与交易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在网上进行公布的行为,用......


·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判离婚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直接判离婚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


·离婚后过错方怎么分财产
      离婚后过错方怎么分财产一、离婚后过错方怎么分财产1、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得原则上平分,一方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多分财产。2、离婚......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谁所有?
      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谁所有?一、股权转让后未分配的股息归谁所有?在股权转让时,如果未对未分配利润进行约定,实践中极易产生纠纷。为避免争......


·证明酒驾以什么作为证据
      证明酒驾以什么作为证据一、证明酒驾以什么作为证据交通民警在查办酒驾过程中,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证据材料才能对酒驾者进行依法处罚:1.呼......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是怎么规定的?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


·失业保险金能否折抵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4章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先报警立案,由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对车祸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先报警立案,由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对车祸的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之后就可以结束案件了,那要不要去交警大队结案呢?下面来解答......


·一、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