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是什么?

遗产份额分配有什么原则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则:①份额均等原则。按《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②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③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怎样体现权义一致?可概括三句话: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④适当照顾的原则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二、遗产继承的分配方式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定这些原则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使继承人好好的赡养被继承人,如果出现对被继承人不尽应有的义务情节非常严重的,在遗产的分配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但是如果最后继承人有悔改的表现并且征得被继承人的原谅也是可以取消少分不分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五险一金是需要从工资扣吗
      五险一金是需要从工资扣吗用人单位统一给员工代交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的费用是自己工资里扣一小部分,公司交大部分,都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因此,对......


·发生骨折的是脚趾工伤鉴定标准怎么规定的?
      人的身体大部分是由水、骨头、皮肤等组成的。当这些组织和器官良好运作的时候,人的精神状态和身体情况就会优化。而当其中一个地方发生问题,就会影响......


·被批捕之后流程是怎样的?
      一、被批捕之后流程是怎样的?被批捕之后流程件侦查、申请起诉及法院审理等环节。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违章停车如何交罚款?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是比较多的,您对于这一点可能并不是特别的重视,并不会对我们国家造成多大的损害,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三大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三大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今天我们要和您谈一谈三大抗辩权,即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对合同有了解的人应该都知道这三大抗辩权......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如何提高融资能力相比您都非常的清楚,当企业里面的运营资金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之后,一些大型的企业都会选择通过融资的方式来......


·一、武汉醉驾同桌有责任吗?
      一、武汉醉驾同桌有责任吗?武汉市公安局出台《依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八项措施》,规定醉驾“同桌有责、同车连责”,即“明知他人驾车参......


·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夫妻如果可以协商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话,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往往也是最小的。而此时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之后,紧接着就是要确定抚养费数额。那一般协......


·对欠钱不还失联了怎么办
      对欠钱不还失联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


·离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
      离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甲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


·婚前不动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如何判决?
      婚前不动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如何判决?婚前不动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离婚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