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办理了两次遗嘱公证有效吗

办理了两次遗嘱公证有效吗有效的,公证遗嘱是可以通过公正的方式予以变更的。在进行公证遗嘱后,再次进行遗嘱公证并不违法。 此外,遗嘱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生效的法律文书。因此只要被继承人健在,那么遗嘱就尚未生效。二、遗嘱公证的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三、遗嘱一定要进行公证吗按照法律规定,遗嘱不一定需要进行公证的。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不公证的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只不过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会更强一些。遗嘱公证的时候,需要公证人亲自办理,不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并且遗嘱公证也是要根据公证的技术含量和经济水平进行收费,且全国价格都是不统一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现在婚姻有没有重婚情况?
      现在婚姻有没有重婚情况?显然是有重婚情况的,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到什么时候?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到孩子成年之后,也就是意味着年满18周岁。变更监护权的条件如下。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


·可先找保险公司赔偿。因第三方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事故
      可先找保险公司赔偿。因第三方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事故,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在保险金额......


·构成重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构成重婚的情形包括哪些一、构成重婚的情形包括哪些《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累犯是否可以假释?累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那么,我国法......


·合伙联营财产是否独立?
      合伙联营财产不独立。1、从法人联营出资的客观事实看《民法通则》未对法人联营作出资的规定。1981年6月5日财政部颁发的《关于经济联合中财务问题的处理......


·持刀盗窃抢劫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持刀盗窃抢劫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对于持刀盗窃,并存在抢劫行为的情况下,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处罚如下: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


·公安立案后多长时间检察院批捕
      一、公安立案后多长时间检察院批捕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


·要怎样申诉撤销交通违章
      车主对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其他条例、法规作出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向市公安交通管......


·湖南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部分内容有哪些?
      湖南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部分内容有哪些?湖南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部分内容有哪些第一条为建立公开、公正、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场,加强土......


·合同履行地规则有哪些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