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后可以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后可以退税吗?个人所得税已缴税是否可以申请退税,应当看是否符合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是可以办理退税的,对于预缴或者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已经超过了应缴税额的,那么就是可以退税处理的。特别是纳税人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申请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申请退税。即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二、个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1.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2.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3.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交纳标准和收取范围,公民在生产生活的过程中,应当根据规定来主动申报相关税费,特别是还存在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对于多缴纳的部分,必须由税务部门在进行合法的清算后予以退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监护人权限包括哪些方面?
      监护人权限包括哪些方面?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


·双方未结婚能否要回彩礼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有关彩礼的纠纷。事实上,男方给女方结婚彩礼后,彩礼能否要回,与男方和女方是否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具有重大关系。那么,根据......


·新员工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十分关心的事,也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要求。若单位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就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


·重婚后离婚还算重婚吗?
      重婚后离婚还算重婚吗?重婚后离婚还算重婚,因为重婚行为是在离婚之前所发生的,所以也是已经事实上构成的重婚行为。重婚罪的前提就是属于前一段婚姻,......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随时走人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随时走人吗?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


·保险受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受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保险受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看具体情况。除非保险合同或者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保险费、保单......


·一、关于劳动关系认定机构是哪个?
      一、关于劳动关系认定机构是哪个?由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


·签订车位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车位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2、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用......


·担保期限的起算点是怎么确定的?
      担保期限的起算点是怎么确定的?《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


·在我国结伙斗殴算寻衅滋事吗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的这句话非常有道理,人们说什么层次的人接触什么样的朋友,所以说能够结伙斗殴的这部分人群很明显是属于一根筋,目无法纪的,甚至......


·填写工伤鉴定申请是干嘛的
      随着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各项基本权益,您也知道该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维护。如果遇到工伤的话,第一步是会做工伤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