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欠钱调解如果还是不还怎么办?

欠钱调解如果还是不还怎么办?欠钱调解如果还是不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二、追讨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民间方面的债权债务关系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小心,因为其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还有就是对于证据的审查也要非常的严格,如果证据充足,可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钱赔偿员工公司破产
      没钱赔偿员工公司破产没钱赔偿员工公司破产如果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员工赔偿,可参考下文办理;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


·没被批捕多长时间可以放人?
      一、没被批捕多长时间可以放人?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拘留和逮捕这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房产已备案和已网签的性质是一样的吗
      房产已备案和已网签的性质是一样的吗一、房产已备案和已网签的性质是一样的吗?不一样,房管局备案和网签两者的区别:1、含义不同:房屋备案,......


·合伙人协议模板怎么写
      合伙人协议模板怎么写现在的社会处处充满了合作。许多生意都需要合伙人之间共同努力才可以确保成功。为了保证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合伙人在合伙之......


·一、劳动合同按手印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按手印有效吗?劳动合同按手印有效,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适用死刑吗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适用死刑吗要是女性在羁押时怀孕的话,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


·法律规定应该如何认定贪污罪?
      法律规定应该如何认定贪污罪?一、应该如何认定贪污罪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


·抢注国外商标公告期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
      抢注国外商标公告期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一、抢注国外商标公告期被异议不过的规定是什么?商标被抢注,可在被抢注商标进入公告期时向商标局提商......


·一、一年期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一年期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条件是什么提起公诉,作为起诉的一种类型,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对应当追究刑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