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和以地抚养协议规定是公民和组织或者是公民和公民之间所签订的关于抚养与继承方面的规定协议。具体规定如下所属: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二、遗赠扶养协议应注意哪些?1、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3、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4、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5、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6、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7、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但是,当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大家对于法定继承或者说是遗嘱继承还是比较熟悉的,因为这两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但是也有一些人员,他们由于是孤寡老人,所以和别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协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2)......


·代通知金和最后一个月的薪金的规定
      代通知金和最后一个月的薪金的规定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代通知金和最后一个月的薪金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


·发现有漏罪还能判缓刑吗
      有一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罪犯是可以申请缓刑的,但是也有的情况是已经被批准缓刑的罪犯在缓刑期间发现了前期的漏掉的罪名,所以就有很多人疑问,发现了......


·网贷还不上会怎样的?
      网贷还不上会怎样的?一、网贷还不上会怎样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2、承受平台花式催收3、面临全国信任危机4、人行征信产生污点5、被告上法庭6......


·质量保证协议应该怎么写?
      质量保证协议应该怎么写?对于买卖双方来说,产品质量过关才是双方可以长期合作的基础。而要保障货物的质量,靠口头承诺是行不通的,双方应签订一份......


·累犯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在刑法当中规定了累犯的制度,累犯在刑法当中分为一般的累犯和特殊的累犯,要构成累犯必须符合一定的构成要件,累犯许是原来被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在婚内男方不履行抚养责任怎么办?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与身份关系直接相关的一种权利,故而不管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夫妻双方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履行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一般来说......


·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一、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1、检验标准(1)门表面应洁净,不得有划痕、碰伤;(2)门的割角、拼缝应严密平整;(......


·年广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怎么办理?
      五险一金实际上就是您常常说到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总称,这也是法律规定每一家公司或者是企业义务为自己的劳动者办理的,能给我们在很多方面的保......


·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处刑罚
      诈骗罪共同犯罪中分为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等,不同的犯罪身份,那么对犯罪分子的量刑处罚就不同。但实践中要想知道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刑,就......


·一、单位与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时间期限是固定的吗?
      一、单位与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时间期限是固定的吗?单位与员工劳动合同解除时间期限是不固定的。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协商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