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赠与协议与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什么?

赠与协议与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什么?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实质上都是一种民事赠与行为,这是二者的共同点。二者区别主要在于:1、赠与财产交付的时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赠与的是公民的遗产,扶养人只有在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之后,才能获得协议约定的被扶养公民的遗产,赠与的发生在被扶养人死后。而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则是于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于生前将财产交付受赠人,并由受赠人履行扶养义务。2、纠纷解决途径不同。遗赠扶养协议发生纠纷后受继承法调整;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纠纷则受合同法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而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第194条的规定,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扶养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财产。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同为要求他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公民选择遗赠扶养协议更有利于保护自身权益,因为依协议,该公民不需要于生前交付赠与财产,只有扶养人完成生养死葬义务后才能取得其遗产;若扶养人拒绝履行义务,则该公民可随时解除协议,并毋须返还供养费用。相反,附扶养义务的赠与合同,则要求赠与人于合同签订后,即将财产交付受赠人。一旦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向受赠人追索已赠财产,当然同时也须返还供养费用。二、遗赠房产过户所需材料有哪些?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3、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我们国家的遗赠和一件抚养协议都是属于继承方面的一种方式,但是两者是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别的。主要就是关于是否承担义务这个方面,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当事人都互相负载一定的义务的协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诉讼书落款处打印的名字是否可以?
      一、离婚诉讼书落款处打印的名字是否可以?离婚起诉状落款处,一般要签字按手印,但打印出名字上按手印也不影响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


·在重庆买房子首付怎么算?
      在重庆买房子首付怎么算?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偷税漏税属于骗税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偷税漏税属于骗税吗?偷税漏税的行为并不属于属于骗税,偷税故意的少缴或不缴税款的违法行为。逃税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偷税行为的称谓。......


·一、醉驾有事故的情况下如何判罚?
      一、醉驾有事故的情况下如何判罚?2018醉驾有事故的情况下就好根据造成事故的影响来认定,一般情况下醉驾就可以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饮酒......


·抢劫案怎么判刑,怎样处罚抢劫犯罪
      你知道抢劫案怎么判刑吗?我国《刑法》中对抢劫犯罪的量刑处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对普通人来讲,可能也是不清楚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想办法
      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想办法弄清楚,卖房人究竟有没有产权,如果没有产权,那您最好是不要购买该房屋,否则可能会上当受骗,或者是陷入法律纠纷......


·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哪些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哪些如果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不是只需要提交一纸判决书就可以的。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


·高空坠物砸到胳膊怎么明确责任?
      高空坠物是一件非常危险的额事情,在生活中发生了的话,通常会造成身体的巨大的伤害以及财产的巨大的损失,所以您在了解高空坠物的法律知识方面都需要......


·职务犯罪批捕上提一级是什么意思?
      职务犯罪批捕上提一级是什么意思?为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权的制约,实现职务犯罪侦查中提请逮捕与决定逮捕适当分离,2009年9月,最高检下发试行......


·借款合同管辖法院可以约定吗
      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约定仲裁条款后,如果出现借贷纠纷的,可以依约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无意泄露公司机密要判刑么?
      无意泄露公司机密要判刑么?一、无意泄露公司机密要判刑么?要是确定公司员工泄密的,就将要承担下面几种责任:1、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泄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