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约定解除合同是什么意思

约定解除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约定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行使约定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必须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只有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以后,劳动者才能依照约定解除。
   二、违约行为
   1、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又称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它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不同的限定。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上不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也不至于使合同目的落空。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债权人立即解除合同,而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他规定一个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第3款)。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上特别重要,债务人不于此期内履行,就达不到合同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未在履行期限内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不经催告而径直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第4款)。
   2、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又称毁约,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却不法地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拒绝履行一般表现为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其债务,有时也以其行为表示不履行债务的意思,如债务人将应交付的特定的买卖物又转卖他人。它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三是有履行能力。债务人拒绝履行,债权人可否不经催告而径直解除合同,学者们的意见不一致。《合同法》第94条第2款不要求债权人为履行催告,可径直解除合同。
   3、债务人的过错
  自始不能履行为合同的无效原因,嗣后不能履行是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可抗力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债务人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亦应如此。《合同法》第94条第4款关于“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规定包含了这一解除条件。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约定解除合同的相关解释,您可以了解到约定解除就是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经约定好的合同条例,当在合同的实现过程中出现了在已经签订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时,合同便自动解除,不再具有法律效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系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故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是其建......


·双倍工资怎样计算?
      企业在发放工资的时候,大多数情况下发放的都是劳动者当月的工资,但是在遇到某些特殊情况的时候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那么双倍工资怎样计算才......


·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是?
      合同债务转移效抗辩权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权利的时候被告是有抗辩权的,抗辩权是指妨碍其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抗辩权在民法......


·我们大家都知道对于工作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的
      我们您都知道对于工作一般情况下我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我们有的时候感觉工作不适合自己,想换工作,但是劳动合同上是有时间的限制的,对于这种......


·绑架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
      绑架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绑架犯罪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绑架他人,并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且时常......


·犯罪嫌疑人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
      为方便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诸多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形进行适用。逮捕是一项严格限制人身自由......


·公司一般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
      工作与我们每一个人都密切相关,无论你的职业是白领,老师,建筑工人,或环卫工人等,找到工作后我们必须要做一件事情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是签......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扣驾照多久?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扣驾照多久?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扣驾照直到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


·侦查阶段能否会见律师?
      我国刑事制度一直在不断的发展进步,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也一直在不断的完善,犯罪嫌疑人一旦涉罪,往往对于自己犯罪的性质、可能被判处的刑罚及刑事......


·公租房拆迁中,户口在内的人都能得到补偿吗?
      一、公租房拆迁中,户口在内的人都能得到补偿吗?  根据有限的资料,拆迁补偿款是按照各自的居住面积而不是按人头(平均)进行分割的。  根据《北京市......


·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起诉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一、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起诉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