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方重婚可以得到多少赔偿?

对方重婚可以得到多少赔偿?对方重婚的赔偿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应当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物质损害赔偿额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和照顾,并根据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程度、过错方的主观过错责任之大小及其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其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或比例。同时,今后生存的需要也应给予过错方一定的共有财产。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损害赔偿系数并优先确定物质损害赔偿额,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第10条即根据侵权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精神,又符合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并便于法院的执行及无过错方权利之实现,使过错方和无过错方都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功能与作用,从而对各个婚姻家庭产生制约及规范性影响。当然,如果过错方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是巨大,其所分得的共有财产无法再赔偿其损失,则另行确定其赔偿额也在情理之中。二、重婚的认定是什么?重婚是已结婚男女又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的行为,它是以一种公开化的夫妻形式对原有的合法性的婚姻关系的叠加。重婚既是对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的挑战与否定,也是对自身已有婚姻的挑战与否定。因此,无过错方因重婚者重婚行为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救助与支持是必然的,这也是维护弱者合法权益之要求,但任何事物都有其复杂的一面,重婚行为一样也存在着复杂的情形。因重婚行为提起离婚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因导致离婚的责任完全在于过错方,因此不论是在物质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方面都应当给予无过错方充分的救济与支持。但究竟确定多少损害赔偿额才合理,才符合错责一致的原则。重婚行为的认定是需要根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再次领取了结婚证来进行认定的,具体的赔偿标准也是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而定的,刑法上还明确规定了应当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什么情况下签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签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当员工进入单位所从事的工作是非全日制性质的兼职时就需要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法律无强制性规......


·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办法是什么?著作权是每个创作人应有的权利,是属于自身的基本权利之一,不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专利权,我国有很多的法律法规是......


·在哪些情况下彩礼钱不退
      在哪些情况下彩礼钱不退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


·房屋转租注意哪些问题?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经常发生房屋需要转租的过程,出于地理位置和价格等因素的关系,租房者经常会选择租二房东的房屋,租转租的房屋由于不是直接从房主......


·控告书的作用是怎么样的?
      控告书的作用是怎么样的?控告书的作用是让法院了解到自己的控告要求,还有就是相关的控告事实和控告理由,然后让法院支持自己的这样一种公告要求,使自......


·沈阳市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沈阳市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沈阳市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


·借条不写还款日期可以吗
      借条不写还款日期可以吗债权人在借款给债务人时需要打借条来证明自己所借的债务多少、利息多少以及借款日期和还款期限等,那么在债务人不确定自己什么......


·员工的加班费应该怎么支付
      员工只有在休息时间内,听从单位的要求进行了加班,也就是延长了自己的工作时间的,那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加班,此时也才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那......


·交通人伤事故有扣车拿不出来的吗?
      交通人伤事故有扣车拿不出来的吗?交通人伤事故没有扣车拿不出来的,交通事故造成人伤的情况下,必须在事故责任处理完毕后,到交警部门提车。根据《道路......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日期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日期怎么算?1、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应以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或者司法文证审查确认的医疗时限为准。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


·一、商品房交房条件?
      一、商品房交房条件有哪些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