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法律规定超出仲裁申请裁决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超出仲裁申请裁决怎么办?
  
  一、根据法律规定超出仲裁申请裁决怎么办?
  
  超出仲裁申请裁决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最终裁决可能高于或低于所请求的具体数额,这种情况与法律规定的超范围仲裁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在此不应当将法律规定扩大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五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劳动争议有哪些解决方法?
  
  解决劳动争议有四条路可以走,第一条就是当事人双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行协商。
  
  第二条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用人单位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
  
  第三条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地方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各地劳动行政管理机构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这里非常值得注意的就是这个六十天的期限,一旦超过六十天没有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就将丧失仲裁和诉讼的权利救济机会。
  
  最后一条途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提起诉讼是有前提的,必须是在经过了第三条途径后仍不能解决劳动争议,才能够采取,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打“劳动官司”时,仲裁是一个必须的前置程序。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仲裁裁决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的人员他们经常是需要对于自己的纠纷进行解决的,但是又觉得去法院进行诉讼这种方式比较麻烦,所以采取了仲裁方式,但是仲裁程序护着内容违法也是可以提出异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伤残军人退休可以提前吗
      伤残军人退休可以提前吗一、伤残军人退休可以提前吗?伤残军人提早退休的基本条件(社会保险,不管是在职、还是在乡的城镇户口)1、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上;2......


·职工在被单位劝辞要注意什么
      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在经济效益低靡时,可能会想劝辞那些工作业绩不够理想的员工,或者是以经济性裁员的名义来辞退员工。那通常职工在被单位劝辞......


·怎么算意外伤害2023?
      怎么算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包括意外、伤害两层含义,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意外是因,伤害是果。意外的定义包含四个关键要素:1、非本意的(预料外......


·地铁乘客推搡摔伤
      地铁乘客推搡摔伤想必您都有上下班高峰期挤地铁的痛苦经历吧。人推人,人挤人,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尤其是地铁启动而自己还没站稳的......


·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
      贷款担保责任有哪些?我们在买房和买车的时候,没有足够的钱,都会去贷款。那么,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让您提供担保,这个担保是需要承担一些责任的......


·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
      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民......


·意定监护合同的登记在哪里办理?
      意定监护合同的登记在哪里办理?负责做成公证证书的公证处或法院等机构登记的意定监护合同,必须向监护登记机关进行登记。通过登记,对意定监护合同予......


·最新商标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怎样的?
      最新商标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怎样的?商标法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您来说并不是特别的陌生,因为商标是非常显著的特征。对于公司来说,商标权是......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过失杀人怎么判刑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一般为16周岁,而介于14-16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此时对于部分严重犯罪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如果此时已满14周岁......


·什么情况下的拆迁,可以选择当一个合法的“钉子户”
      一、什么情况下的拆迁,可以选择当一个合法的“钉子户”  1、居民没有被妥善安置。  国家最新拆迁条例明确指出,拆迁之前被拆方必须要得到妥善安置......


·工资减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工资减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疫情期间工资减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律并没有统一规定疫情期间工资减半,疫情期间的工资要以地方政策为准。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