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隐私权包括哪些权利,哪些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隐私权包括哪些权利,哪些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一、隐私权包括哪些权利
  隐私权包括以下权利:
   1、个人生活自由权
  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
   2、情报保密权
  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
   3、个人通讯秘密权
  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4、个人隐私利用权
  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二、哪些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综上,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隐私权包括哪些权利了吧,有个人生活自由权、个人通讯秘密权、情报保密权以及个人隐私利用权。而生活中常见的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主要有十一种,各位可以在上文中适当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样来打债务纠纷官司 债务纠纷官司该怎样打
      怎样来打债务纠纷官司债务纠纷官司该怎样打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中国人普遍都是厌讼的,但是当人们在面对债务纠纷没有其他选择的时候,最终也还是会选择......


·个人欠钱是写借条还是欠条?
      个人欠钱是写借条还是欠条?欠钱具体是写借条还是欠条,需要当事人根据情况来判断。简单来说,如果是借款就要写借条和收条,如果是拖欠的货款等,就写欠......


·信用卡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信用卡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


·下岗职工提前退休的政策有哪些呢?
      下岗职工退休政策:1、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以上,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以上、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以上的,每月领取600元左......


·司法鉴定8级及其他鉴定有什么赔偿规定?
      对于司法鉴定8级来说,是属于级别相对较低的伤残等级,是以在判定受害人的赔偿标准时也就有所降低,但是针对不同地区,受害人的不同的情况,所判定的赔......


·一、破产管理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管理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可以适用,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


·兰州东湖小区房屋拆迁补偿比例是什么?
      兰州东湖小区房屋拆迁补偿比例是什么?兰州东湖小区房屋拆迁补偿比例1、拆迁办会给你指定的几个评估公司对您的房子进行市场价评估,评估的是单价然......


·租借的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机动车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209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


·起诉多长时间开庭呢?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


·我国作品的著作权在国外受保护么
      我国作品的著作权在国外受保护么一、我国作品的著作权在国外受保护么?我国作品的著作权在国外不一定受保护,《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


·妻子怀孕后丈夫能不能提离婚
      作为妻子,在怀孕之后,不仅在工作方面是受到优待的,在婚姻家庭方面也是重点保护的。而有的时候,即使知道了妻子怀孕,丈夫仍然想要离婚。那从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