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东欠债转为实收资本是否合法?

股东欠债转为实收资本是否合法?股东欠债转为实收资本是合法的,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法律风险。根据《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可以转为股权,从本质上将就是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不用再偿还,转为将债权转为公司注册资本,由此形成债权人对公司享有股权。这与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没有本质区别,所以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为了防范股东被认定为未出资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风险,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建议办理以下程序:1、股东借款给公司形成的债权是真实的,有合法的证据能够证明;2、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3、公司账薄要进行相应的记账科目调整;4、工商登记备案的公司章程有关出资时间的约定条款进行修改;5、进行年度审计,在审计报告中体现公司股东的注册资本已缴纳。二、其他法律规定是什么?公司已资不抵债,达到破产清算的条件,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法律风险将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在法律上最大意义的在于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而从根本上分析,股东借款本来是公司欠付的应偿还给股东的钱款,与公司欠付的其他债权人钱款法律地位是一样的。注册资本是股东承诺要缴纳给公司的钱款,两者的法律属性不一样,但随着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属于将公司欠股东的钱款与股东应缴纳给公司的注册资本相抵消的法律行为,等于是公司变相地偿还了股东的债务。在公司面临破产的情况下,这损害了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的规定,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公司仅偿还股东的债务是属于可撤销的。基于以上分析,股东借款转增实收资本是可行的,但是如果股东在资不抵债的情形下所为,破产过程中管理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撤销。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说一个公司正常的在经营过程中,如果股东向公司内部进行借款的话也是可以的,但是是需要有相关的凭证的,日后如果发生一些不履行还款的义务的时候,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并且可以转为实收资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公司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办
      在公司上班一年都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怎么办许多公司为避免承担员工的社保,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损害员工的......


·生效劳动仲裁裁决哪个法院执行
      生效劳动仲裁裁决哪个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


·分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分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分公司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


·企业投资并购应该注意什么
      首先,在收购一家公司,需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法律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并购方根据尽调报告披露的问题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其次,......


·欠网贷不还会不会立案 一、欠网贷不还会不会立案? 我们先
      欠网贷不还会不会立案一、欠网贷不还会不会立案?我们先来看看欠网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


·居间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合同吗?民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合同吗?民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公司在注册时,必须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虽然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不少类型的企业在设......


·吸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交通肇事罪的构成
      吸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交通肇事罪的构成醉酒驾车和吸毒驾车的现象,在道路上越来越多,甚至有的还因此发生了撞死人的情况,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才知道......


·感情破裂离婚该怎么证明
      诉讼离婚中,明确规定了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是唯一的,即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现实中,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情况下是比较多的,不过有的人可......


·一方犯重婚罪什么人才能起诉
      一、重婚罪什么人才能起诉重婚罪起诉的主体包括被害人和公诉机关。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既属于自诉案件,也属于公诉案件,所以可以由受......


·公安立案侦查有期限吗,什么是立案侦查
      公安立案侦查有期限吗,什么是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会根据报案人提供的资料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立案了就会对案件进行侦查,根据不同的案件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