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旅行社对于旅游合同毁约天数应提前多少天通知?

旅行社对于旅游合同毁约天数应提前多少天通知?
  
  一、旅行社对于旅游合同毁约天数应提前多少天通知?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出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度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问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答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权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二、合同违约金约定的上限是多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三、合同违约金如何支付的?
  
  (1)违约金的支付应体现合理性。
  
  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予以适当增、减,从而保证支付违约金额同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符合,以体现违约补救的合理性。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违约金的计算办法及支付期限应明确约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合同的毁约如果想要解除的话,那么就应该要提前的通知对方,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合同,只要有告知的行为从而也不会涉及到太大的影响,但对于双方所约定的违约金也需要按规定进行支付,所以,在处理时就要尽可能的保障自己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由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
      由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融资是一种较为常见的企业经济活动,为了规范企业融资的行为,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一些法律规范,对企业改制......


·植物人司法鉴定一般多久可以做?
      在一些严重交通事故中,会导致当事人发生伤亡,对于处于昏迷状态中的植物人,要进行一个伤残司法鉴定,这样才能为下一步理赔做好准备。根据当事人伤残......


·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怎么写?
      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怎么写?人之常情,做生意拖欠货款在正常不过了。但如果迟迟不肯还款,上诉那将成为必然。拖欠货款纠纷代理词在开庭时,必不可少......


·婚姻关系终止需要什么证据
      婚姻关系终止需要什么证据1、涉及家庭暴力的,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


·找律师起诉离婚怎么收费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一些大城市的离婚率居高不下,诉讼离婚案件也是律师经常代理的民事案件。对于离婚双方来说,通过律师协助诉讼可以最大限度的争取共同财产的分......


·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的规定?
      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您是不清楚自己的企业因为占地征收而拆迁政府给出的补偿费用是一样要缴纳税务的,而且企业拆迁补偿费要交什么税具体缴纳哪些方面和......


·诉讼法学专业的研究方向是什么?
      随着我们国家对于法学越来越重视了很多的高考生都会选择法学专业。实际上,在我国法学专业,它是分为很多种类的,比如说有诉讼类型的法学专业。但是对......


·征收房产税的目的是什么?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改革,房地产越来越多,有供应就有需求,购房者也越来越多,所以为持续经济增长,共同发展,减少贫富差距,国家征收房产税,那征收......


·一、起诉离婚后能撤诉吗?
      一、起诉离婚后能撤诉吗起诉离婚后能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


·工伤护理费能报销吗,怎么报销
      工伤护理费能报销吗,怎么报销职工在工作时间或范围内受伤的话,如果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医疗费、伤残津贴、护......


·如果残疾人犯罪怎么处理
      一、残疾人犯罪怎么处理(1)适用对象有两类:一是既聋又哑的人,即同时完全丧失听力和语言功能者,其中主要是先天聋哑和幼年聋哑者;二是盲人,即双目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