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

  发包方: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份平方米。
  4.承包内容: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份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
  (1)……
  (2)……
  7.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
  (1)……
  (2)……
  11.乙方主要义务
  (1)……
  (2)……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发包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承包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醉驾拘役一个月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醉驾拘役一个月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醉驾拘役一个月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醉驾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安机关拘留驾驶员一个月。醉驾根据《刑......


·4年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额是多少
      4年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金额是多少?您在企事业单位工作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劳动合同期限为4年,但如果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进行续签,在相对情......


·房屋租赁中介的责任有什么
      房屋租赁中介的责任有什么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三点:1.因中介机构职员的过错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中介公司的职员因过错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


·订立自书遗嘱必须公证么自书遗嘱
      订立自书遗嘱必须公证么自书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内容合法,没有处分他人的合法财产,有自己的签名,手印,签订日期,也就是说内......


·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劳动者举证责任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一种平等的劳动关系,而属于从属的关系,即劳动者为单位工作的,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合法的管理。......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不一定要亲自执行,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


·失业金停发的标准是怎样的应当指出的是
      失业金停发的标准是怎样的应当指出的是,在下列情况下,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及其他费用:(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2)参军或者出国定居的;(3)重新就......


·支票兑现需要带什么,怎么兑现?
      支票兑现需要带什么,怎么兑现?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活动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们选择用支票进行结算。那么支票兑现需要带什么?怎么进行支......


·笔迹时间鉴定的费用多少?
      笔迹时间鉴定的费用多少?一、笔迹时间鉴定的费用多少?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


·持刀伤人和持械伤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持刀伤人和持械伤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持刀伤人和持械伤人的法律后果是处三年到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或死刑,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


·《刑法》假药和劣药的处罚是怎样的
      《刑法》假药和劣药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