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一般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一般条件有哪些(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但必须注意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行性法律规定。换言之,当事人并不必须遵守民法典中用以指导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任意性规定。强行性法律规定的标志是一般冠以“不得”、“必须”等词语,而任意性规范则用“可以”等词语表示。另外,合同不违反法律,还指合同的内容,即设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合法。如果合同内容的部分条款有效、部分无效,那么部分条款被确认无效不影响有效条款的效力。(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合同的内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一般合同是一式两份,当事人双方一人一份,如果另一方合同丢失也没有关系,只要一方有保存即可。合同的有效期限,是不一样的,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决定。在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合同是可以解除的,解除合同可以口头解除也可以纸质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怎么处罚
      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怎么处罚一、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既遂怎么处罚依照《刑法》第358条第3款规定,犯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费类:
      费类:1、登记费;2、交易手续费;3、工本费。二、税类:1、契税;2、印花税。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


·隐名股东未约定债务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责任?
      隐名股东未约定债务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责任?隐名股东未约定债务是需要承担债务责任,因为我们国家规定的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他是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


·个体户商标续展要不要营业执照
      个体户商标续展要不要营业执照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商标法》第四十......


·离职后企业不发工资多久可告
      辞退后最晚一个月内支付工资,原则上被辞退后应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若逾期不支付的就属于拖欠行为,员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后可以向劳动监......


·我法律的规定离婚后监护人是谁?
      我法律的规定离婚后监护人是谁?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


·山东无棣社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国社会抚养费是向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也就是计生罚款。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因为要考虑到当地城镇居民收入情况和农村居民......


·规范完善劳动合同法
      劳动领域最基本最权威的两部法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只界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却没有定义什么是“劳动关系”。而在实践中,裁判机构在判断双方是否......


·苏州社保补缴基数是什么意思?
      苏州社保补缴基数是什么意思?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


·婚姻中夫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中夫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一、婚姻中夫妻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夫妻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是如何实现的?
      关于工程质保金的规范是如何实现的?工程质保金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产生的。我们依照这个逻辑来思考,为保证工程质量我们提出了工程质保金的概念;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