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案件的诉讼标的如何进行确定?

合同案件的诉讼标的如何进行确定?
  
  一、合同案件的诉讼标的如何进行确定?
  
  合同案件的诉讼标的应当根据诉讼所指向有争议的财产来确定它的具体的标的。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1、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2、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
  
  诉讼标的物是证券的,按照证券交易规则并根据当事人起诉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日的市场价或者其载明的金额计算诉讼标的金额。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林木、车辆、船舶、文物等特定物或者知识产权,起诉时价值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主张过高或者过低的诉讼风险,以原告主张的价值确定诉讼标的金额。
  
  4、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一个诉讼案件至少有一个诉讼标的,但有的案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诉讼标的。)
  
  5、诉讼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诉讼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诉讼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诉讼标的和诉讼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标金额,是根据诉讼合同中有关诉讼标的物,来对诉讼标的金额进行确定。
  
  二、诉讼标的在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关于诉讼标的额度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它会直接影响到律师的费用,还有就是到法院来进行起诉的案件的受理费用,所以在关于诉讼标的额计算的时候,小编建议大家还是要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业主而言,建筑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使用效果。在建筑方面
      对于业主而言,建筑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使用效果。在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对建筑工程保修做出了明确规定,施工方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


·强奸罪一般要判刑多少年
      强奸罪一般要判刑多少年1、《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小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罪,是指违......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


·离婚男方给多少抚养费《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离婚男方给多少抚养费《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


·私募基金不能投房地产 一、私募基金不能投房地产 可以。私
      私募基金不能投房地产一、私募基金不能投房地产可以。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且不存在禁止情形的,资产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充分......


·山东高温补助都有什么规定
      最近这几年的夏天越来越热,温度持续增加,对于在这个炎热的天气中还需要在工作的人,就增添了高温补助这一新的措施,不论是在户外工作,还是爱室内工......


·工厂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怎么办?
      现在我国的劳动关系当中有很多的都非常的不正规,既没有书面合同,更不用说其他正常权益的保障,这一点我国民营企业当中的劳动者最有体会。甚至一些大......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法院会判多久?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法院会判多久?1、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法院会判五年左右,具体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


·2023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


·民事诉讼抗诉是上抗下审是什么
      民事诉讼抗诉是上抗下审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抗诉是上抗下审是什么而民事抗诉程序往往是上抗下审,极少用同抗同审,且判决、裁定均是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


·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那么必须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先协商一致,然后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书有没有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