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多久判刑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多久判刑立案侦查之后差不多在三个月。1、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2、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逃逸情节认定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2、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三、交通肇事逃逸一般要判多少年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 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不逃逸,并且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也比较认罚,公安机关也是胡减轻处罚的,如果不积极配合或者是态度不好的,虽然是不可以加重刑罚,但是不会减刑处罚。所以在做错事情的时候,一定要态度端正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中关于股东资金叫什么?
      股东资金叫什么股东资金就是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


·一、离婚协议财产冻结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提取?
      一、离婚协议财产冻结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提取?财产冻结的情况下不可以提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


·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联系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联系是什么?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条件有哪些?
      很多在北京打工的外地人,后期由于工作的原因必须要留在北京长期居住,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买房的问题,但是要想在北京买房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内容不同用益物权是以对标的物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用益物权人支配的是标的物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设立该权利的目的是获取物的使用价值,因而用......


·贵隆高速隆安段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贵隆高速隆安段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贵隆高速隆安段征地补偿基本农田不低于4400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650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06元/亩......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书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证明书范文的内容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证明书甲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地,......


·公安机关从逮捕到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公安机关从逮捕到起诉的期限是多久?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除了跨地区犯罪交通不便的案件、团伙或者集团犯罪、流窜作案、涉及面广......


·商标许可有哪些
      商标许可有哪些使用方式?商标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我们日常接触的物品也贴有商标。一家企业的商标如果设计得好的话,就很容易让客户一眼记住它。商标是......


·怎样的情况下才能免除孩子抚养费?
      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夫妻双方会进行过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原则上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为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很多人......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补偿的方式有哪些当居住的房屋达到一定的年限之后,就很容易变成危房,这个时候,政府往往要对这些房屋进行拆迁。我们也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