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女方怀孕能离婚吗2023

女方怀孕能离婚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但是,这条限制也仅适用于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选择的是协议离婚,那么即使妻子怀孕,也依旧可以离婚。如果夫妻选择的是诉讼离婚,则妻子怀孕期间能不能离婚这样的问题就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决。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妻子怀孕的,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可以的。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提离婚并非绝对不允许,如果女方有重大错误,或因婚后与人通奸怀孕,或者分娩期间与人乱搞两性关系等,人民法院查明属实,可以受理该离婚案。如果是由怀孕的妻子提起离婚诉讼的,那么就不受上述法律的限制。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二、怀孕离婚怎么补偿标准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分配按下列原则处理: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照顾付出较多方。简单说,离婚时分配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平等分配;另外需要照顾若干利益。女方怀孕,夫妻也不是一定不能离婚。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何,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离婚的话,自然可以。但前提也是要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而在诉讼离婚中,通常允许女方提出离婚,对男方提出离婚会有一定的限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规定民事诉讼可以延期几次
      民事诉讼在生活当中应该是比较普遍的,有些民事诉讼在开庭审理的过程当中,可能由于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必须要延期审理,延期审理有的时候是法庭当庭作......


·在我们实际生活中,很多人会遇到被他人诽谤的事情。有些人在遭受
      在我们实际生活中,很多人会遇到被他人诽谤的事情。有些人在遭受到诽谤时,可能并没有及时处理,而行为人却继续诽谤受害人,导致受害人的生活情绪受到......


·晚上闯红灯没有闪光灯会被拍吗
      晚上闯红灯没有闪光能否被拍到,得视路口的监控设备而定。如果是探头与闪光灯组合的抓拍系统,则被拍的几率不大;但如果是探头与红外线组合的抓拍系统......


·分居有何法律规定,分居有哪些条件?
      分居,顾名思义就是夫妻分开居住。我国法律也规定,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除了这个规定,你知道我国关于分居还有哪些规定吗......


·物业公司法人面临风险具体都有哪些?
      物业公司法人面临风险具体都有哪些?在现代生活中,物业公司作为服务性企业法人接受业主群体委托,对园区整体实行维护与服务行为。物业公司作为独立......


·哪些情况可以变更监护权?
      哪些情况可以变更监护权?(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是怎样的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是怎样的?一、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


·缓刑之后还要不要坐牢?
      缓刑之后还要不要坐牢缓刑有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那......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1、《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


·一、交通事故后报警时间有限制性吗?
      一、交通事故后报警时间有限制性吗?交通事故后报警时间是没有时间限制性的,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


·如何确立校企合作劳动关系?
      如今校企合作已成为一种很热门的模式,因为校园和企业可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而能够为学校和企业实现双赢。而为了校园和企业能够更好的合作,对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