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2、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房屋,房屋的特定化要通过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设施及状况等休现。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4、租赁用途: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目的,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5、租金支付:租金是房屋承租人为取得一定期限的房屋使用权而付给出租人的报酬,是承租人向出租人所支付的对价。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6、房屋修缮: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房屋租赁协议中的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钱?
      工厂交期延误违约金要多少钱?工厂交期延误要支付五万元左右的违约金,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会就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其中一个普遍使用的承担违约的方式就......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在生活和工作中意外事故难免会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严重者会让受害者直接死亡。在我国,罚跪中工作中......


·一、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
      一、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包括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还有死亡待遇。在工伤医疗待遇中主要包......


·未抽逃出资声明书的格式是什么
      未抽逃出资声明书的格式是什么?1、标题。一般只写文种“声明”;另一种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遗失声明》等,还有一种采用发文机关名称、授权事由、文种......


·项目融资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项目融资主要是指针对一些项目而进行融资贷款的经济活动,在融资的过程中会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但是,项目融资也是有一定......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就是把国有土地收回用于公共事业,是国家进行经济建设的一种合法手段。然而它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的问题,征地后的补偿安置就......


·鄂尔多斯征地补偿价格的依据是什么
      我国内蒙古的鄂尔多斯地区的自然资源是非常的丰富的,但是在过去因为政府的监管不是特别的到位,所以也导致鄂尔多斯发生过非常严重的环境污染的事件。......


·在三方协议后被公务员录用违约金可以不交吗?
      在三方协议后被公务员录用违约金可以不交吗?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应当适用《合同法》调整,所以:你不去三方协议中约定的企业......


·山东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山东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是多少?一、山东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是多少?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


·占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占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占地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占地赔偿款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因如下:1、土地补偿款的取得具有......


·关于金融诈骗的辩护思路主要有哪些
      关于金融诈骗的辩护思路主要有哪些?1、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无论系从被告人不构成任何犯罪的无罪辩护角度,还是从被告人仅构成处罚较轻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