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状受理后多长时间开庭

民事诉讼状受理后多长时间开庭法院受理后一般在20日内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稜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你立案时已交纳诉讼费,没有什么开庭费的,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原告方有过错,法院也会判原告方承担部分诉讼费。二、民事案件可以开庭几次1、法律对开几次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数次,法律只对审限有规定;2、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通常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子女对父母的财产是享有继承权的,而我国规定的子女当中具体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继子女等等。那么针对其中的非婚生子女,究竟非婚......


·青少年盗窃罪如何量刑处罚
      说到青少年,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指16-24周岁的年轻人,而这个年龄段的人恰好已经达到了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因而要是实施犯罪的话,就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


·新婚姻法高利贷债务的有关规定
      新婚姻法高利贷债务的有关规定婚姻法涉及到的婚姻的各个方面,都为了规范和引导婚姻,确保任何的夫妻婚姻顺利不出问题,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发生婚姻危......


·监狱该如何对待癌症犯人
      罪犯服刑期间身患癌症,监狱医疗机构应当给予治疗。《监狱法》第五十四条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


·离婚抚养费长沙地区的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夫妻双方如果有一天要面临离婚,即使其中一方在未来没有与孩子共同生活,也要承担抚养责任,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于养育孩子。孩......


·劳动合同有签两年的吗?
      劳动合同有签两年的吗现在一般公司都用的是集体劳动合同,常规有1年一签、2年一签、3年一签、5年一签。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在我国商标续展注册的有效期是多久?
      在我国商标续展注册的有效期是多久?一、在我国商标续展注册的有效期是多久?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


·没有签合同可以告对方吗
      可以的,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法院就会受理起诉的请求。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


·成都高速路征地补偿由哪些费用构成?
      成都高速路征地补偿由哪些费用构成?成都高速路征地补偿由哪些费用构成?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1、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一——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


·民事诉讼法再审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
      民事诉讼法再审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一、民事诉讼法再审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民事诉讼法再审司法解释规定了如下内容:第一条当事人在民事诉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