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家庭共有财产分割与赠与形式是怎样的(1)实物分割

家庭共有财产分割与赠与形式是怎样的(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如果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则实物分割。(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3)折价赔偿。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二、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效为多长时间1、如果离婚时没有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分割,没有诉讼时效的要求。2、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3、再次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之日起两年内起诉。夫妻财产是双方共同的,每个人都享有一半的支配权。夫妻财产是可以双方协议分割,只要双方分割的锅中中或者是结果很愉快,那么就不用起诉分割了;如果分割中双方都达不成一致的协议,那么双方没有办法继续下去,就得找法院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用吗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用吗一、关于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


·夫妻一方怎么上法院起诉离婚?
      随着人们婚姻观的改变,如今离婚在年轻夫妻间发生的概率比较大。男女双方就离婚中的问题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就得走诉讼离婚手续了。一般来说,当事人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的应予以立案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都在幻想者可以一夜暴富,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此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的应予以立案标准是比较严格的,在发现......


·社会生活本来就不会因为各种法律制度的存在而与之相
      社会生活本来就不会因为各种法律制度的存在而与之相对应的一些犯罪行为也消失了,就像是醉驾入刑到现在也并没有完全的就呈现出了一种零醉驾的状态,但......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性质是什么?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性质是什么?股东派生诉讼是一种独特的事后救济责任机制。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赋予股东提起派生......


·司法鉴定委托方法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需要鉴定的对象出具一个法律证明,证明事务的存在或者属性。如果自己不懂得如何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可以委托申请司法鉴......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


·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怎么索赔?
      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怎么索赔?一、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怎么索赔施工单位违反合同的约定工程内容减少变更,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承诺出资怎么规定的?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承诺出资怎么规定的?1,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新公司法认缴出资时间是这样的,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


·婚前债务离婚后怎么办?
      婚前债务离婚后怎么办?一、婚前债务离婚后怎么办1、夫妻婚前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


·员工工作能力不足辞退需要赔偿吗
      需要。因为能力不足被辞退,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的。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依然不能胜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