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如何量刑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罪该如何量刑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款物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以挪用资金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2、职务侵占罪的量刑1、侵占公司、企业财物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2、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仅指钱;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括钱,也包括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3.主观方面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将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而并非暂时使用。我国《刑法》第271条与第272条中,分别对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规定。但是在实际判刑处罚的时候,要区分具体的犯罪情节或者侵占、挪用的财物数额。相比之下,对挪用资金罪的处罚要轻一些,最高只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但如果是职务侵占罪的话,最高可以对犯罪分子判处15年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小孩财产怎么判决书有哪些?
      一、离婚小孩财产怎么判决书有哪些规定若双方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没有约定或者就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商一致......


·因疫情未能按时返岗的职工如何发工资
      因疫情未能按时返岗的职工如何发工资因为疫情未能按时返岗的职工,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


·专利权保护措施有哪些,怎样对专利进行保护?
      专利权保护措施有哪些,怎样对专利进行保护?目前,侵犯专利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追究侵权人的责任是一方面,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又是另一方,同时这也是比......


·医疗事故医院能赔偿多少钱?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数额不仅要考虑属于哪一级别的医疗事故,同时还要考虑是属于某一级别的哪一个等级。不同......


·诉讼标的与案由是否相同?
      诉讼标的与案由是否相同?一、诉讼标的与案由是否相同?案由不同的话诉讼标的不会是相同的,反之,诉讼标的不同,案由就不同,同一案由可以有不同......


·一、无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多久离职?
      一、无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多久离职?无限期劳动合同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是一样的,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并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


·检察院下了逮捕证该怎样取保候审
      一、检察院下了逮捕证该怎样取保候审?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


·一、举报醉驾算立功吗,分为哪几种?
      一、举报醉驾算立功吗,分为哪几种?举报他人醉驾算立功,具体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两类。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


·关于对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
      征地有补偿这个都知道,国家根据相关的数据,对补偿的金额标准作出了规定。那么关于对征地补偿不满怎么办?征地不满的千万不要聚众闹事,应该利用法律......


·房屋安全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房屋安全鉴定的标准是什么2016年12月1日,新修订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以下简称《危标》)将正式施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最初制订于1986年。作为......


·代位继承的扶养权的依据是什么?
      代位继承的扶养权的依据是什么?依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因此,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具有法定限定性。在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