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妻子病故后遗产怎样分配

妻子病故后遗产怎样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二、可以被继承的遗产的范围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三、死亡补助金是否是遗产?死亡补助金是指死者因受侵权伤害或工伤等致使死亡后,由侵权人或死者所工作的单位等给与死者近亲属和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其中被抚养人包括对父母的赡养、对配偶的扶养和对子女的抚养等。死亡补助金产生与死者死亡之后,因此它不可能成为死者生前遗留的财产,所以不属于遗产。死亡补助金应当归近亲属共有,当事人对该金的分割要求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而非对遗产的继承。假如妻子在病故之前就已经立好了遗嘱,并且妻子写了这份遗嘱是有效的话,那就应该按照妻子的遗嘱分配遗产。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丈夫,孩子和妻子的父母亲,协商不好,遗产分配方案的只能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重庆公证夫妻财产流程是怎样的?
      重庆公证夫妻财产流程是怎样的?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需要准备证明财产属于自己的证据及相关证件。具体的婚期财产公证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要准备个......


·以委托的方式非法集资怎么认定?
      许多投资者都会将自己的资产委托给证券公司或投资公司,由这些金融公司进行管理,以实现资产增值的一种投资方式,也就是委托理财。但许多证券公司会以......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是干嘛的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是干嘛的我国境内的公司如果想要正常合法的展开经营活动的话,是需要登记公司法人,这样才具备合法经营的基本要求。可是我国普通公......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为哪些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为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


·怎样的录音遗嘱有法律效力
      怎样的录音遗嘱有法律效力?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下......


·普通合伙企业人数限制是多少
      普通合伙企业人数限制是多少普通合伙企业只有最低人数2人的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法律依据都有哪些?法院在受理原告依法提出的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双方就需要依据诉讼案件搜寻对自身有利的证据,以便在案件审理时能......


·共同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共同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是什么?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


·引起病毒传播需承担刑事责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按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百姓能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可能您对于政府信息是比较陌生的,很多普通老百姓都认为政府信息是不对外进行公开的,但是实际上法律当中,规定的政府信息,需要......


·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严重交通事故发生后,通常会造成平民死亡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方会向其家属支付一笔赔偿款,包括医疗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死亡抚恤金等。其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