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村民毁约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村民毁约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土地承包的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1、土地的面积、位置。土地承包的具体面积,以公顷或亩为单位计算。承包地块的位置、座落,边框四至,附位置图。同时标清土地类型。2、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承包的具体用途,如林种植、养殖及相关农业开发。承包形式是合伙或个人承包经营。3、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4、承包金及交付方式。该土地的每亩每年承包金(人民币),承包金每年共计金额;元。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纳承包经营期限承包金合计金额。5、地上物的处置。如果承包区域内有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双方要约定在承包经营期内所建设、种植之地上物所有权归属。6、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7、合同的转包。8、合同的变更和解除。9、违约责任。10、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三、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事实上,国家的相关政策是非常支持农村土地的流转的,但是,很多村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比较缺乏法律意识,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以后是不可以随便毁约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当中应该也有约定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因长期酗酒起诉离婚书怎么写?
      因长期酗酒起诉离婚书怎么写?因长期酗酒起诉离婚书原告:?被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2、判决婚生子/女,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一、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以下四种......


·诉讼离婚的书面意见怎么写?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协议离婚,协议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诉讼离婚的一方需要写关于诉讼的书面意见书,书面意见有着......


·增加注册资本金方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增加注册资本金方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增加注册资本金方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


·一、欠费期间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欠费期间能享受工伤待遇吗?1、欠费期间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缴费前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欠缴期间的......


·一般旷工自离有工资吗?
      一、旷工自离有工资吗?不给工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


·北京如何自己缴纳社保?
      跟据我国相关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有关社保的法律规定,以及什么是社保,其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应。而今天要为您讲解的就是有关北京如何自己缴纳社保的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需注意哪些问题?
      在租房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想要停租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在本文......


·外资股权转让纳税是怎样规定的
      外资股权转让纳税是怎样规定的一、股权转让的含义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


·车祸不肯赔偿怎么办
      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拒绝赔偿,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权。(一)诉讼的话需要......


·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
      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一、怎么收集劳动仲裁的证据1、“谁主张,谁举证”书证的提供,原则上由主张相关事实的当事人负责。2、举证倒置有证据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