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相信您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都有签订合同,当我们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成立的要件都有哪些。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下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分析。
  在购买商品房时,房屋买卖双方需要签订一份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后还应该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买房过程中这一基本的环节,是交易双方订立的一份契约,对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起到监督、保护的作用。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公民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公证。
  从以上内容来看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要满足以下条件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以上五点条件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件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眼睛工伤只有0.4伤残等级是多少
      任何一个企业,安全的工作环境都是很重要的,但是也难免会发生一些安全事件造成员工的工伤,比如从事一些强光等工作若没有保护好视力,会导致视力的下......


·消费者在购房或家装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纠纷,由于自认为占理而
      消费者在购房或家装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纠纷,由于自认为占理而心高气盛,动辄要求对方“法庭上见”。殊不知,法律重“据”不重“理”,因此有理未必......


·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如何处理?
      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如何处理?一、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如何处理?起诉后判决前原告转让债权的处理方式为:原告已经将债权合法转让的......


·个人作品申请著作权流程是什么?
      个人作品申请著作权流程是什么一、个人作品申请著作权流程是什么?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


·民事诉讼程序执行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程序执行流程是什么一、民事诉讼程序执行流程1、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法定组织和人员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


·在我国土地抵押金额有多少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我们买房子买车或者是做生意等等,都是离不开金钱的,有的时候我们为了筹措资金,可能会采取贷款的方式。但尤其是对于农村人进行的......


·正当防卫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


·检察院批捕时间未拘留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批捕时间未拘留怎么处理?检察院批捕时间未拘留就不能够再次的进行拘留了。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与时间规定,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未遂怎么处理治安?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未遂怎么处理治安?根据法律规定诈骗未遂需要按照犯罪既遂从轻的来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根据诈骗所得到的犯罪金额不同判处三年以下有期......


·北京住建委自住型商品房怎么购买?
      北京的房价贵是您都知道的事情,但是我们也无可奈何。为了造福大众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推出了自住型商品房,北京住建委自住型商品房的价格比周围的商品住......


·判婚姻无效途径规定有哪些?
      判婚姻无效途径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