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盗窃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

一、盗窃罪立案标准金额是多少?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所谓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参照有关规定,应为达到规定数额80%以上。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具有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赃退赔、主动投案、被胁迫作案等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可以不作犯罪处理。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所述,盗窃犯罪是常见的侵财型犯罪,受害人财物被盗后,应当尽快报案,数额在一千到三千元,是公安机关立案的标准。对于多次盗窃、入室盗窃的,要加重处罚,并且入室盗窃并不看数额大小,有这样行为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将越来越完善
      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将越来越完善,对于我们劳动者的这部分也是越来越仔细了。现在在任何单位上班公司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一些必须约......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及文书规范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针对超生子女所收取的费用,计划生育时期一对夫妻只能生育一个子女,超除法律法规规定所生子女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随着二胎政策的放开,......


·精神病人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精神病人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精神病人的遗嘱没法律效力,精神病人是不能立遗嘱来分配遗产的,我国《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


·有孩子可以抚养孤儿吗?
      有孩子可以抚养孤儿吗?对于孤儿的现象在以前的社会中我们是非常的常见的,但是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已经很少见了,但是少见不代表着没有。领养孤儿的......


·签订离婚财产协议后可以反悔
      签订离婚财产协议后可以反悔一、签订离婚财产协议后可以反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


·分居协议期间与他人同居怎么追究法律责任
      一、分居协议期间与他人同居有什么责任1、夫妻感情不和或感情破裂,处于分居状态,但是双方并未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的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尚在......


·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一、居间合同一个人签订无效吗?合同具有相对性,因此签订合同必须是双方,只有一个人是不能签订居间......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是几级标准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是几级标准是怎样的一、道路交通伤残等级是几级标准是怎样的1、一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


·罚金是什么?罚金是不是行政处罚?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难以区分罚金和罚款。两者的范畴有着本质的区别。罚款一般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但是罚金是什么?罚金是不是行政处罚?针对不同的违反......


·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关系是什么?
      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关系是什么?一、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涵是什么?在仅有广播技术和广播电台的年代,广播电台未经权利人许可播出作品......


·怀孕的女员工公司能辞退吗?
      怀孕的女员工公司能辞退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