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措施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措施有哪些?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措施有利用法律来进行民事赔偿和刑事方面的处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根据这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商标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式:1、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2、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3、法定赔偿。法律规定了三种赔偿计算方式,在实务中如何适用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这就是说被侵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是适用第一种计算方式还是第二种计算方式,如果这两种方式都无法计算,那么由法院直接适用第三种方式。二、怎么样算商标侵权?认定商标侵权行为,需要把握以下几点:1、遵循保护注册商标的原则。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後,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子以保护,即使是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在撤销之前,也应如此。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後,在法律规定的6个月宽展期内,如果原注册商标所有人仍未提出续展申请,或续展申请被驳回後,他人在此期间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果原注册商标所有人提出续展申请且被核准,他人在此期间内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栗:构成商标侵权行为。2、判定近似商标,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从商标的音、形、义三方面,结合构图、颜色及整体结构等因素,进行对比,采取隔离观察、整体观察、要部观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定。在判定中,应当以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为基本条件,但不以造成实际误认为必要条件。3、判断类似商品,前提是商品之间的关系,并考虑商品和商标之间的关系。商品的功能、用途相同,并且具有共同的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的,一般认定为类似商品,但商品的原料、生产企业等因素,能够明显表明商品的来源,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的,不应认定为类似商品。商标的专用权在国家是非常的重要的,比如说我们国家现在是鼓励大家积极的来进行创作,原创性才是一个国家生产的动力,所以必须要保护,鼓励大家积极的来进行创作,如果存在侵权行为的话,必须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是什么?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是什么一、交强险的理赔程序是什么1、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


·老公的爷爷去世有丧假吗
      老公的爷爷去世有丧假吗一、老公的爷爷去世有丧假吗《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重庆市最新的征地补偿规定
      重庆市最新的征地补偿规定征地拆迁,近年来的社会热点。全国各地的建设都在推进,伴随着征地拆迁的是一系列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后的补偿。而作为产权......


·最简单正规借条怎么写
      最简单正规借条怎么写借条在日常生活中被广泛使用,借条写法简单,没有什么固定格式,写法正确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是出借人用以维护债权......


·宣告婚姻无效一审终审吗?
      宣告婚姻无效一审终审吗?我国法律关于婚姻效力的判决采取一审终审制,具体理由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人民法院审......


·自然人作典当公司的股东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自然人作典当公司的股东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自然人作典当公司的股东需要满足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资金的条件,有关自然人股东资格条件,我国《......


·刑事案件能否提管辖权异议
      刑事案件能否提管辖权异议刑事案件对社会和人们造成很大的危害,触犯刑法的当事人将由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刑事案件能否提管辖权......


·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


·2023年高利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高利贷立案标准是什么?高利贷一般不构成犯罪行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如果构成高利转贷罪则属于违法行为。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


·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可以结婚吗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与该种自然血亲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姻亲是指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血亲之间因婚姻而发生......


·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是否可行?
      土地是作为老百姓赖以生存的存在,老百姓在土地上种庄稼,在土地上造房子。但是,土地的所有权不是归自己所有的,不能进行随意的买卖或者抵押。但是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