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情形下采取择一重罪处罚

什么情形下采取择一重罪处罚行政处罚择一从重原则是指行政处罚有个原则叫“择一从重”原则,就是说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个相对人存在多个违法行为,只能选择一个违法程度较重的进行处罚。二、相关规定从重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幅度内,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在数种处罚方式中选择较严厉的处罚方式或者在某一处罚方式允许的幅度内选择上限或者接近于上限进行的处罚。行政处罚法没有对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作出明确规定,是考虑到行政违法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往往触犯了刑律,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实践中,违法情节严重需要从重给予行政处罚还是构成犯罪需要给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暂未作规定。由行政执法机关在实践中,根据违法事实的具体情节和构成要件的不同,认定是行政违法,还是犯罪,适当考虑运用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罚。实践中,行政机关对某种行政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从重处罚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15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某人实施了介绍、容留他人卖淫、嫖宿暗娼的违法活动,同时还用威胁、利诱等手段逼迫一些不愿卖淫的妇女从事卖淫活动,情节严重。根据这一行政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行政执法机关就可以对其处以15日拘留和5000元罚款的期限和数额上限或者接近上限的处罚。实践中,对于违法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都应在法定范围内从重给予行政处罚:1.违法行为造成较严重后果的;2.妨碍、逃避或者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3.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4.其他依法应当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的。一些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一些具体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也作出了从重处罚的规定。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1.有较严重后果的;2.胁迫、诱骗或者教唆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的;4.屡犯不改的。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从重处罚,就可以依照这个具体规定执行。但需要指出的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种类和幅度内进行,超过法定范围的从重处罚,是不允许的。综上所述,取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况是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而择一重罪是针对行为人存在多个违法行为来说的,会选择其违法最严重的行为来进行处罚,所以最好积极赔偿调查检查争取从轻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
      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拘役六个月是什么意思?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关于刑事方面的处罚是非常严厉的,当然刑事方面的处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为不同的处罚,比如说存在着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


·关于虚假发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虚假发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关于虚假发票罪的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


·工作是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没有工作就意味着没有生活来源,所以
      工作是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没有工作就意味着没有生活来源,所以很多大学生一毕业就会积极的去寻找工作,由于找工作的心情急迫,难免会选择失误,找了......


·一些员工会疑惑自己的基本工资标准
      一些员工会疑惑自己的基本工资标准为什么这么低,其他人的基本工资标准为什么那么高?基本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呢?基本工资标准是怎么形成的呢?基本工......


·分三类,4种以上可能。
      分三类,4种以上可能。1、调解。分为调解和好;调解离婚。调解和好即双方不离婚。调解离婚,即双方在法庭的组织下,谈好离婚的各种条件后,离婚。调解......


·补充侦查提纲时限一般是多久 ?
      一、补充侦查提纲时限一般是多久?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


·股东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一般会有多名股东,按照规定,股东并没有劳动的义务。但是,在一些公司内部,股东实际上也付出了劳动,只是并没有和公司签署劳动......


·民法典关于限制代理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限制代理是怎么规定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1、《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过程中,为了能够尽快的破案,往往会申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但这个技术侦查措施也是有具体适用范围的,那......


·有入室盗窃罪案底对今后的人生有什么样的影响?
      案底是指具有犯罪行为的人,在办案机关对其进行惩罚后留下的痕迹。这样一是为了更好地治理社会,二是跟人们一个警醒提示人们要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做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