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组合家庭的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什么?

组合家庭的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什么?组合家庭的遗产继承顺序也是基于民法典中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来进行的,有关比例应当根据公平平等的原则来进行,不论初婚和再婚,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都是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或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为依据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二、处理分配遗产的步骤有哪些(一)析产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二)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应继份额由胎儿的母亲代为保管或行使有关权利。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为其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三)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对于组合家庭的遗产处理情况,应当首先对财产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具体的继承权应当是基于实际财产来进行认定,但法律上是以遗嘱的继承效力为优先的,所以如果存在遗嘱的的情况下,是应当以遗嘱的条款来进行继承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
      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犯罪,即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


·嫌疑人是累犯犯故意伤害判多久
      嫌疑人是累犯犯故意伤害判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
      胎儿的抚养请求权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民事纠纷的问题,遇到这样的问题首先需要制作的就是去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甲依据相关的法律来......


·盗窃罪数额较大有前科怎么判刑
      盗窃罪数额较大有前科怎么判刑盗窃罪数额较大有前科的判刑结果,需要看犯罪人员的具体案件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
      成都公司法人社保农村是否可以其实现在您在交纳社保的时候,基本上是在哪个地方上班,就会向当地的社保机构缴纳社保金。如果和正规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


·医疗纠纷免责内容包括什么?
      医疗纠纷免责内容包括什么?一、医疗纠纷免责事由包括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在抢救垂危病患的生命时,......


·实际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有那些?
      实际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有那些?一、夫妻共同债务有那些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


·集资诈骗行为怎么认定
      集资诈骗,一直以来都是公安机关的查处重点,是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当然在处罚前就要先辨认是否属于集资诈骗。至于怎么认定集资诈骗,主要如下:使......


·食品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目前,我国商标申请、注册、转让有两种途径: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大多数人选择这种方式)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


·私企劳动合同范本需要注意什么?
      企业招聘员工后,企业的人事部门是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人事部没有现成的劳动合同,现在网络很发达,网上有很多可以在网上搜寻打印,但是需......


·重婚可以只告第三者吗?
      重婚可以只告第三者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