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新刑法故意伤害判刑多少年

最新刑法故意伤害判刑多少年
  
  一、最新刑法故意伤害判刑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6级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二、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一级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自诉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犯故意伤害罪,本身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要做出民事赔偿。行为人如果不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法院也会判决民事赔偿,然后受害人申请执行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即可。不过,在刑事处罚部分,会在三年以下十年以下范围内加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单行道逆向行驶扣几分罚多少钱?
      单行道逆向行驶扣几分罚多少钱我国是一个法制社会,对相关的社会管理具有较强的法律规定。我国对交通管理具有较强的规定,如相关的案件犯罪者在单行......


·工程质量管理依据是什么
      建筑工程不仅整体的周期特别的长,而且普遍都具备投资金额都是比较大的这些特点,所以后期出来的质量标准必须是高效的才能够保证工程能够正常地投入生......


·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
      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一、法院审理离婚案开庭时间要多久?起诉离婚到开庭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只规定了相关案件的审理期限。《中华人民共......


·注册商标到期续展多少年
      商标到期续展多少年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


·公司注册时验资证明怎么开?
      公司注册时验资证明怎么开?验资证明简单来说就是检验资金的证明,是公司注册时必须的文件。然而新公司的创立者往往因为缺少经验,对验资证明怎么开......


·公安机关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
      立案标准如下: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2、导致20人以上严......


·什么样的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
      什么样的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对于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才有资格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


·变更监护权问题监护权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
      实践中,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一般是要有人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其合法利益的人,我们称之为监护人。此时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就拥有一定的监护人,......


·分居两年离婚中“分居两年”的标准
      此处主要是指夫妻双方之间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两年的时间,法院才予以判离。一般情况下,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1、夫妻分居,包括......


·浙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有哪些内容?
      政府有义务将切实公民自身利益的项目或制度信息公开出来,让公众广为知晓,这样做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根据不同的情况,在浙江政府信息公开......


·昆山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额?
      昆山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额?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