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对遗嘱委托执行人有什么规定?

法律对遗嘱委托执行人有什么规定?
  
  一、法律对遗嘱委托执行人有什么规定?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二、执行人的作用和权利
  
  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三、遗嘱执行一般过程是怎样的?
  
  (1)执行人通知有关利益相关的人员,并出示遗嘱及遗嘱内容;
  
  (2)执行人公布遗产清单及遗产分配方案;
  
  (3)把遗产按遗嘱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理;
  
  (4)将放弃继承或遗赠部分的财产,将其放弃继承遗产份额登记造册,以便转入法定继承。
  
  在民法典中也是规定了遗嘱人也是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的,那么遗嘱执行人在执行遗嘱时也是需要按照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来执行的,如果遗嘱的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时,该继承人也是不可以拒绝的,当指定非继承人为执行人时,也是需要获得被指定人的同意才可以生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法律规定判处拘役后怎么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判处拘役后怎么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判处拘役后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


·父亲在世可以房产继承吗?
      父亲在世可以房产继承吗?父亲在世不可以继承房产,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


·开设赌场罪能判多少年?
      开设赌场罪能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


·过错推定原则包括了几种情形
      过错推定原则包括了几种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


·毛坯房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毛坯房物业管理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现在大多数公民买房的时候都是买到的毛坯房,所谓的毛坯房,也就是简单装修了一下,公民在购买以后还需要进行更进......


·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一、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怎么确定?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


·企业的商标侵权了怎么办
      企业的商标侵权了怎么办?商标侵权造成受害人利益受损的可以到工商标管理部门报案。《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


·回迁房产权办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回迁房产权办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回迁房房产证本人去办理,大约在十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下来。1、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


·刑事诉讼法八扭送方面规定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刑事诉讼法如果发生了相关案例的时候,相关的涉案人员肯定是要被法院进行传唤的。对于传唤肯定也是有着相关的法律手段的。一般情况我们国......


·拖欠员工工资的后果有几种
      拖欠员工工资的后果有几种1、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