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父母房产立遗嘱怎么写?

父母房产立遗嘱怎么写(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二、房屋继承遗嘱的格式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 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 的情况)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8、签名及日期综上所述,房屋遗嘱范本应当写明被继承人的基本信息,自书遗嘱也可以不要见证人,只要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且内容合法的都是有效的遗嘱,其他如口头或者是代书遗嘱都是需要有见证人的,并且对于遗嘱必须有个人落款及书写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身损害如何处理
      人身损害如何处理生活工作中,公民可能因为各种意外而遭受人身损害,那么公民人身受到损害之后该怎么办呢?即人身损害如何处理?如果要赔偿的话,具体......


·欠条多长时间有效
      欠条多长时间有效欠条与借条在借贷中使用的是最多的,毕竟比较简单。但不管是欠条还是借条其实都是有有效期的,而这个有效期其实也就是诉讼时效。通常......


·什么是入室盗窃 如何处罚
      从《刑法修正案八》中的规定来看,对于入室盗窃的行为,其实可以直接认定为盗窃罪,也就是说在定罪的时候并不用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数额。不过之后的量刑......


·民法总则名誉权是第几条?
      民法总则名誉权是第几条?民法总则名誉权是第1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侵犯他人名誉权的,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


·未成年人犯罪后要负刑事责任吗
      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的行为,是各地常见的社会问题之一。大部份国家地区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有特别规定,但部份地区如香港则规定在未成年人的......


·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怎么算法?
      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怎么算法?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到期时间计算应当是根据合同当中约定的期限来进行计算的。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姓名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姓名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自我命名权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


·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能要回吗
      夫妻离婚的,子女一般会跟随其中的一方生活,也就是说此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属于这一方的。那么,对于另一方来讲,在夫妻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是否还能要......


·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的时候,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日后就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而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就是子女的抚养权属于其中一方,另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


·自诉案件羁押多长时间
      应自逮捕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但具体看案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一般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一个......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都需要什么东西?
      离婚起诉书怎么写都需要什么东西?1、离婚起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相应的记录。(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