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有效吗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有效吗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对此,我国法律有明文规知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遗嘱无效,也就是说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二、哪些人需要提前订立遗嘱1、再婚夫妻再婚夫妻,特别是各自均有子女的再婚夫妻,应当订立遗嘱。原因在于,由于双方是重新组建的家庭,各有子女,无论从感情亲疏、生活习惯、利益诉求等方面,都会与自己的继父或继母,产生多多少少的差异。而这种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难免不会被放大和积累。时间长了,自然会加剧重组家庭的内部矛盾。因此,这种情形下,再婚夫妻订立遗嘱,安排身后事务,就显得势在必行。2、子女众多中国人的财富文化习惯,主要还是希望财富聚集于一处,不要拆散,财富的传承最好在上一辈去世后再进行。而如果子女众多,为了实现公平,以免身后因遗产产生纠纷,就需要通过遗嘱的方式实现。3、本人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这就会出现财富向上(父母)、向下(子女)、平行(配偶)三个传递方向。因此,如果本人身体不好,就应提前订立遗嘱,按照自己的心愿对财产作出安排。4、 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非常有限,因此,如果当事人想将自己的财产,留给继承人之外的人,就必须采取订立遗嘱的方式进行传承。如果没有遗嘱,除非采取生前转移财产权利、生前捐助或者信托的方式进行操作,否则是无法达成所愿的。不管通过哪一种方式立遗嘱,均要求被继承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在年龄上需要达到十八周岁,而其精神状态也要是正常的才行。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们订立的遗嘱一定是无效的。而要想订立的遗嘱生效,根据订立的遗嘱不同,格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暴力犯罪再犯新罪不适用缓刑吗
      暴力犯罪再犯新罪不适用缓刑吗情节轻适用,情节严重不适用。《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


·一、杭州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多少钱?
      一、杭州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多少钱?杭州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数额的计算主要分为两种情况,“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


·旅游途中受到损害如何赔偿 ?
      旅游途中受到损害如何赔偿?一、旅游途中受到损害如何赔偿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了医疗费......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是什么?
      在生活和工作中意外事故难免会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严重者会让受害者直接死亡。在我国,罚跪中工作中......


·民法总则的规定多少
      民法总则的规定多少岁为限制行为能力年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的规定多少岁为限制行为......


·无证驾驶拘留期限有多长
      无证驾驶拘留期限有多长没带行驶证上路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且扣1分。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


·一、买卖不破租赁拍卖破租赁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拍卖破租赁吗?拍卖财产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


·离婚时债权债务定性成什么?
      离婚时债权债务定性成什么?一、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性质认定1、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2、债权人能够......


·一、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一、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


·法律规定把人打流产了判几年?
      一、法律规定把人打流产了判几年?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十八条:孕妇损伤引起早产、死胎、胎盘早期剥离、流产并发失血性休克或者严重感染......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很多场合都是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比如说违反了交通规则,所进行的罚款,也是属于我们国家行政处罚当中的一种,当然行政处罚,它需要经过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