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什么资料《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进一步细化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4月17日发布5号令,公布《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该令对《商标法》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作了进一步的细化,明确了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如下:(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它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二、按规定提交材料后就能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吗?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权利人,按规定提交材料是必须的、必要的法定要求。至于提交材料后能否成功认定为驰名商标,尚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因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特别指出,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申请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制定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其中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成立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其成员由司局级领导组成。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对商标局局长办公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拟认定的驰名商标予以复审;并及时将经复审拟认定的驰名商标,报总局局长办公会议核审。总局局长办公会对驰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拟认定的驰名商标予以核审。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有: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的宣传工作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和其他因素。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承办案件的人民法院均可作出是否构成驰名商标的认定结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侵权行为具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具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


·2023未成年怎么判刑处罚?
      一、未成年怎么判刑处罚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正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


·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的条件是什么?
      在房地产市场景气的时候,不少开发商会圈地盖楼,而土地也是一种重要的物质生产资料。开发商有资金需求的时候,可以凭借手中的土地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续订劳动合同有什么程序
      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充分协商一致之后,选择续签劳动合同的话,这肯定是最好的。但具体就续签劳动合同来看,除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书面合同外,还......


·犯绑架罪怎么判刑,绑架罪是如何量刑的
      绑架属于比较严重的暴力犯罪,由此,我国对此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么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犯绑架罪怎么判刑呢?对嫌疑人、被告人来讲这是很重要的......


·从化区看守所羁押人员的生活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犯罪嫌疑人,都会进行一个审理的过程,未经审判的是不能够确认他们存在着罪行的,在这个过程当中,可能会在看守所进行羁押,那么从化区看......


·合同生效要件?
      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口头协议是否有效交易的双方想要达成交易,实现自身的利益,首先要做的就是,确保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能够生效。那么,在法律上,合......


·一般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一般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有哪些经济犯罪包括的具体罪名很多,而由于涉及到的犯罪数额往往比较大,因此在实际对经济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就需要采取各种各......


·员工主动离职怎么补偿金不发放?
      员工主动离职怎么补偿金不发放?一、员工主动离职怎么补偿金不发放?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因未及时足......


·用人单位提前收取入职违约金是否合法?
      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如果劳动者违约的,应支付给用人单位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一、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没钱出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关于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按协议或判裁定履行,这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为人父母的基本道义。而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