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转继承权可以代为继承吗

转继承权可以代为继承吗?转继承权后不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不同的:(1)二者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代位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的事实而发生。转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的事实而发生。(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即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产继承。(3)代位继承人与转继承人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即包含被继承人的一切法定继承人。(4)被代位继承人与被转继承人的范围不同。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而被转继承人则不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可以包括一切合法继承人。二、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第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第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第四,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另外,在代位继承中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二是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他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三、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转继承权和代位继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有区别的,就像是当事人在遗产分割前去世了,去世之前表示把自己继承的这部分遗产份额留给自己的子女的,这属于转继承权,转继承权的话也可以转给其他人,但代位继承只能是当事人的直系亲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速上倒车引起车祸谁负责?
      一、高速上倒车引起车祸谁负责?高速上倒车引起车祸一般是由倒车的司机负责。而且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


·试用期与合同期不同
      试用期与合同期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点出了只有在劳动合同存在的情况下才能约定试用期。劳动......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购买房屋在中国是大多数人考虑的结婚的必备前提条件,并且随着近年来房价的不断升高,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房本上登记谁的名字等事项被越来越多的纳......


·单位拖欠工资直接起诉是否可行
      在现实生活中,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形并不少见,有些只是拖欠几天,对员工的影响不大,但诸如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半年以上的情况也有不少。对于......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一、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公司债权债务范围有哪些
      公司债权债务范围有哪些自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日新月异。随着社会经济市场化步伐的深入,各种公司也越来越多。公司的正常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


·现代社会建筑的类型逐渐增多,同时也对质量要求更高,但对于这些
      现代社会建筑的类型逐渐增多,同时也对质量要求更高,但对于这些建筑物在修建的过程是需要满足一定的质量要求才会被准许投入社会使用的,而一旦出现了......


·证券公司融资比例新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手头上持有的可用于投资的资金越来越多,因此,投资就成了人们增加收益的一种选择,其中就包括了证券投资。而作为证券公......


·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网络诈骗怎么报案一、网络诈骗案怎么报案1、当地报案。因为网络欺诈涉嫌犯罪,第一步肯定要带齐证据(如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商品网页等,打印好,提供......


·浙江绍兴网络诈骗刑法判立案标准是什么?
      浙江绍兴网络诈骗刑法判立案标准是什么?随着电脑、手机、等科技产品的普及,网络越来越成为我们日常生活所用到的常见物,网络诈骗也时有发生,很多人......


·审查起诉阶段代理词是怎样的
      一、审查起诉阶段代理词是怎样的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在庭审过程中独自使用的非正式文书,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