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产的诉讼时效自何时开始计算

遗产的诉讼时效自何时开始计算?遗产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遗产纠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承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对遗产的继承本身就是从被继承人去世以后就开始的,所以,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有继承权的这些法定继承人就应该及时的处理遗产继承,为期三年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会因为继承人的协商、请求等行为而中断诉讼时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务员年休假规定是什么?
      年休假对于每一个员工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忙碌了一整年,年底的休假您都相当的期待,因为这个时候可以好好的缓解一下紧张的情绪。但是对于公务......


·母公司与分公司能签合同么?
      母公司与分公司能签合同么?是可以的,但要确保真实有效;分公司是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


·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子公司和分公司有什么区别?一、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有哪些(1)划分依据不同子公司之间是控制与从属关系,分公司之间是相对于总公司而言的。(......


·犯罪嫌疑人非法集资20万怎么判
      普通家庭不知要辛辛苦苦奋斗多少年才能够一共攒够20万,很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非法集资的某些行为的时候就是遍地撒网,到最后肯定有少部分的抱着所谓的......


·一.什么情况下员工在劳动合同内被公司辞退是有补偿的?
      一.什么情况下员工在劳动合同内被公司辞退是有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夫妻扶养费怎么认定?
      夫妻扶养费怎么认定?一、夫妻扶养费怎么认定(1)双方的经济能力(财产来源)。给付扶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和受扶养人的经济需要。如被告的真实收入极高......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怎么赔偿?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怎么赔偿?公司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内容,劳动者可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


·劳动仲裁书下来怎么办?
      劳动仲裁书下来怎么办?1、拿到仲裁判决后,看看是否为终局判决。2、是终局的,可以去找公司要钱,公司拒绝给付,可去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开设赌场罪罚款罚多少 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开设赌场罪罚款罚多少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


·征地补偿中菜地与耕地的补偿是一样的吗?
      征地补偿中菜地与耕地的补偿是一样的吗?政府为了国家建设的需要,往往会采取向农民征地的手段来帮助国家建设。在国家向农民征地的过程中,农民们都......


·盗窃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盗窃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