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保释金交哪里,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规定保释金交哪里,需要什么手续 一、保释金交哪里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 应当交到公安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要什么手续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向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布,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名或盖章。犯罪嫌疑人或 其家属、法定代理人、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 十六条有关规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保释金交哪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此时保释金应当交到公安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而在一般情况下,保释金也是会被退还的,当然实践中可能会出现没收保证金的情形,还请各位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婚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
      婚姻对有些人来说注定是不成功的,也许只有离婚才是最好的选择与解脱。虽然新婚姻法已经出台了一段时间,但是还是有许多人对其中的不少法条法规不是......


·人在异地能处理违章吗
      人在异地能处理违章吗?对于广大车主而言,经常会处理各种交通违章。按照交规方面的规定,违章要及时处理,这样就不会影响到当年的年检。很多时候,人在......


·租车协议有什么注意事项
      租车前要审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汽车租赁公司必须有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很多汽车租赁公司没有这两个证书,租车人在租车前首先要检查......


·一、昆明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吗?
      一、昆明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吗?昆明市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赔偿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环境行政诉讼复议前置规定是什么?
      环境行政诉讼复议前置规定是什么?一、环境行政诉讼复议前置规定是什么?环境行政诉讼复议前置规定是涉及到环境方面的行政诉讼,首先是需要提起行政......


·五右高速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补偿费用是如何处理的?
      五右高速公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补偿费用是如何处理的?征地有时候是将土地使用权出卖给开发商进行开发,但是有时候是因为国家工程需要征用土地,......


·一、在工厂被铲车压伤算不算交通事故?
      一、在工厂被铲车压伤算不算交通事故?算安全事故,可以算工伤,由于不是在道路上发生不能算交通事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


·哪些情形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哪些情形下员工可随时辞职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


·什么是民事诉讼请求 该怎么写
      什么是民事诉讼请求该怎么写一、什么是民事诉讼请求?诉讼请求的概念在外国民事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


·一般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一般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怎么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规定了两个具体的量刑幅度:第一个量刑幅度是,包庇走私......


·法庭受理案件后多长时间开庭审理?
      法庭受理案件后多长时间开庭审理?一、法庭受理案件后多长时间开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