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多久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多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首是法定上从轻量刑的一个情节,不过至于量刑还得由法官依据案件的情况来决定。其中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因一些过激的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情况,一般不会被判以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 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二、被人故意伤害后如何要求赔偿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如果刑事立案的话你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故意伤害致死的成立,客观上要求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但具有预见可能性。既然是伤害致死,当然应将死亡者限定为伤害的对象,即只有导致伤害的对象死亡时才能认定为伤害致死。但对于伤害的对象不能作僵硬的理解,尤其应注意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批捕后是否还要计算诉讼时效?
      一、批捕后是否还要计算诉讼时效?检察院批捕时,刑事案件是处于侦查阶段。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阶段,然后再是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具体包括......


·黄冈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黄冈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类区片区片范围:清泉镇、散花镇(含浠水经济开发区、策湖养殖场)。补偿标准:耕地:35600元/亩;菜地:39160元/亩;果园:......


·合同履行完成确认书有哪些要素?
      合同履行完成确认书有哪些要素?一、合同基本要素合同本身有很多内容,但在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中没有必要重复赘述,只需要将合同要素加以提炼概述即......


·民事纠纷一定得请律师吗
      民事纠纷一定得请律师吗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纠纷大多数都是属于民事纠纷,而对民事纠纷的解决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人在民事诉讼中委托......


·怀化市方正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怀化方正司法鉴定所是具备一定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当地居民因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人身伤害的,应当及时的申请司法鉴定。通过鉴定,得到具体的伤......


·土地使用证到期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土地使用证到期买卖行为是否有效?土地使用证到期买卖行为很有可能是无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情况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


·公司经营有困难,能够给员工降薪吗?
      公司经营有困难,能够给员工降薪吗??实践中,公司可以在考核员工之后,对没达到考核指标的员工,按法定程序采取降薪的处理。不过,还有一些公司,在......


·判决书下来多久能拿到钱?
      判决书下来多久能拿到钱?法院判决书下来后,仅是从法律上确定了你的权利,至于多长时间能拿到赔偿金要看对方的经济状况、法院的执行情况等具体情况的,......


·离婚再结婚登记用啥材料
      离婚再结婚登记用啥材料《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


·哪些人享有二婚婚前财产继承权?
      哪些人享有二婚婚前财产继承权?一、哪些人享有二婚婚前财产继承权?享有二婚婚前财产继承权的人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具体的继承规定如下......


·逃税200万可以判缓刑吗
      我国刑诉法规定:如果符合缓刑条件的,是可以适用缓刑的。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