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告欠钱不还在监狱服刑怎么办

被告欠钱不还在监狱服刑怎么办?可以向监狱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欠款,受理法院会到监狱提审被告进行开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债务人收到法院判决书以后仍不还款应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判决生效后,如果一方不自觉履行判决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也可以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费、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三、欠债不还哪些行为可以中断诉讼时效?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承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根据当事人服刑的原因,刑事法院如果要没收当事人的全部财产的话,在没收当事人财产之前也应该先偿还服刑人员的合法债务。但人民法院在没收服刑人员财产的时候,没有义务去通知债权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拐卖儿童侵犯的法益是什么?
      拐卖儿童侵犯的法益是什么?一、拐卖儿童侵犯的法益是什么?拐骗儿童罪侵犯法益有儿童的人身权益、监护人的抚养权益以及造成的精神损害权益等。《......


·公司不按税前工资赔偿怎么办?
      公司不按税前工资赔偿怎么办?一、公司不按税前工资赔偿怎么办公司不按税前工资赔偿,首先建议您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


·对专利管理机关决定不服的,请求复审或起诉的期限
      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或者对专利局撤销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请求复审的期限——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或者得对专利局撤销或者得维持......


·企业之间债务债权转移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之间债务债权转移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债的移转的概念债的移转是指不变更债的内容,而将债由原主体移转于他主体的一种法律行为。换言之,变更......


·将房子转租出去要房东的同意吗
      将房子转租出去要房东的同意吗一、将房子转租出去要房东的同意吗?将房子转租出去需要经过房东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


·我国的检察院批捕多久开庭
      我国的检察院批捕多久开庭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案情复杂延长的话就说不准了,但最多不应该超......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职责是什么公司一般都会成立内部的监事会,来负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外部工作事宜以及公司的工作人员,那么对于大部分不了解这方面信息的......


·近日来,一条消息刷爆朋友圈刷遍各大媒体,那就是广州实行租售同
      近日来,一条消息刷爆朋友圈刷遍各大媒体,那就是广州实行租售同权,关于广州租售同权好吗?具体的政策内容是什么?社会各界人士也有许多不同的看法见......


·发送律师函诉讼时效就中断了?
      发送律师函诉讼时效就中断了?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发放律师函属于向对方主张权利,可以......


·一、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一、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处理?《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租赁房屋交接手续怎么做?房屋交接清单是什么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人选择远离家乡到外地工作,对于很多在外工作的人来说租房是必须先要解决的问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与房东进行房屋交接时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