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2023?

不需公证如何继承房产?1.继承者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等,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2.如果之前就房产继承发生了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带着法院的调解或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3.如果继承人同意,则可以先去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之后,在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二、房产继承的程序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对于公证继承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的房产情况而定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房产继承时应当按照合法的程序进行办理,特别是涉及到造成了矛盾和纠纷的,还需要根据实际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判刑后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判刑后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一、什么是民事纠纷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法定有效期限。......


·一、家庭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一、家庭离婚财产如何处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一、公司债务股东有责任承担吗?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


·救护车闯红灯出了事故算谁的?
      闯红灯在我国交通道路法中的规定是违法的行为,但是所有的车辆都需要遵守吗,如果说因为一些需要急救的病人,但是又遇到红灯,那么救护车闯红灯的行为......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丈夫欠债老婆还吗
      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丈夫欠债老婆还吗?一、分居期间所负债务由谁还分居现象在我国的婚姻生活中是一个较常存在的问题,分居可因一方的单方意......


·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人们做买卖需要签买卖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并不是只要双方签了字就一定成立了。合同的成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少儿医保需要什么资料
      随着国家出台开放二胎政策,近几年呱呱坠地的新生儿越来越多,加之这几年我国经济繁荣发展,我们比以往更重视少儿的健康,那么购买少儿医保就是必须的......


·法律规定共同犯罪如何判刑?
      法律规定共同犯罪如何判刑?对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作用分别处罚,法院根据以下原则就行判决,主要是从主犯......


·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抚养费的问题是离婚案件必须要审理的三大问题之一。在法律上,孩子是父母的直系血亲,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会随着夫妻关系的结束而终结,也就是说......


·借名买房,实际权利人归谁
      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


·什么叫聚众斗殴构成犯罪?
      虽然我们都知道刑法已经将聚众斗殴的性质上升为了犯罪而必须将主要分子进行严厉处罚,尽管对此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但是实际上在一伙人之间平时的打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