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法院起诉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一、法院起诉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1、起诉状
  
  起诉状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起诉人签名等内容。
  
  2、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
  
  (1)原告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同时提交律所函,律师证原件、复印件。
  
  3、相关证据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以是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证明因死亡注销户口的户口薄、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等;
  
  (2)原、被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可以是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档案摘抄证明、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3)遗嘱;
  
  (4)遗产系房屋的提供.产权证或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系银行存款的,提供相关开户银行、账户,系其他财产的,提供相关证据。
  
  二、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有多久?
  
  (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三、遗产继承诉讼费用是多少?
  
  (1)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2)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3)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4)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5)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6)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7)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8)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9)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10)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因遗嘱的继承引起的纠纷是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一定要在起诉之前就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从面在起诉状里面写明诉讼的请求,法院才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受理,但对于起诉者也需要在诉讼时效的两年之内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办理法律援助人员资格是什么?
      办理法律援助人员资格是什么?法律援助政策是国家对一定范围内的人进行的法律帮助的一项政策,法律援助的实施可以帮助家庭困难的人进行专业的法律帮助......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是什么?
      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是指违反税收规定,采取假报出口为借口的欺骗手段,骗取较大数额的国家出口退税款项的,这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而非法出售用......


·一、孩子不满一岁可以离婚吗?
      一、孩子不满一岁可以离婚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


·私募基金外包费用多少,开展的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外包费用多少,开展的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外包费用多少找券商托管外包;管理费证券类产品一般在1%至2%二、开展私募基金外包的条件......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 住房是人之生存的根本,生活中的建筑
      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协议书住房是人之生存的根本,生活中的建筑房屋的主体大致可分为企业单位建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地产公司;另一种是私人建房,城镇......


·遗赠扶养协议女婿继承的应该怎样书写
      遗赠扶养协议女婿继承的应该怎样书写一、遗赠扶养协议女婿继承的应该怎样书写甲方(遗赠人、被抚养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


·在实际生活中,不少被出卖的二手房都处于市县的中心位置,周边交
      在实际生活中,不少被出卖的二手房都处于市县的中心位置,周边交通十分的便利,经济也比周边地区要发达一些,所以这些二手房在房屋买卖市场中也是倍受......


·征地拆迁标准的概念和具体补偿内容是什么
      征地拆迁标准的概念和具体补偿内容是什么一、征地拆迁标准的概念征地拆迁标准即征地补偿标准,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


·盗取信用卡信息怎么处罚
      盗取信用卡信息怎么处罚一、盗取信用卡信息怎么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一、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合法的手段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生产和建设。企业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