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安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公安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公安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这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
  
  二、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定有哪些
  
  1、行政赔偿
  
  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其赔偿范围包括: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5)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的;
  
  (6)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7)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刑事赔偿
  
  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
  
  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1)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2)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3、司法赔偿
  
  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要给予有限制的赔偿。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1)金钱赔偿 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
  
  (2)恢复原状 指负有赔偿义务的国家机关按照受害人的愿望和要求,将受害人的财产或者权利恢复原来状态的条件下才能适用。它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形: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恢复原状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此外,国家赔偿中的恢复原状的适用范围比民事赔偿中恢复原状的使用范围要广,除了财产的恢复原状外,还包括权利的恢复原状,如恢复原居住地的户口、恢复职级。
  
  (3)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因其侵权行为的侵害而脱离受害人控制的财产,归还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占有权的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的适用条件主要有:
  
  1)原物存在;
  
  2)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如果原物已被运往外地或其下落需要查找,则不如金钱赔偿便捷。
  
  3)不影响公务。如果原物已用于公务活动,返还会影响公务活动时,应采用金钱赔偿。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是错误拘留、逮捕和错判的,刑事案件国家赔偿的被申诉机关要求的申诉状要求了应当写明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基本信息,然后说明具体的申诉事项,并陈诉事实和理由,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工伤案件中由谁举证?
      一、工伤案件中由谁举证?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


·关于信用卡盗刷赔付有哪些规定
      关于信用卡盗刷赔付有哪些规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还服务费用或......


·缓刑算判刑吗,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我国的法律对刑罚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而且我们知道缓刑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也是其中之一。可是,很多人对我国对缓刑规定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缓刑算......


·新刑法修改了偷税罪有什么不同?
      新刑法在随着时代的变化,在不断的改变,做出新的修改,对于偷税罪也不断的维护修改,以保证国家的收入和人们对自己的义务的认识,那么新刑法修改了偷......


·行贿犯罪手法应包含不正当利益吗
      一、行贿犯罪手法应包含不正当利益吗?行贿犯罪手法应包含不正当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罪的重要构成要件,正确把握什么是不正当利益,是判定行为......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是指什么?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是指什么?是指建设工程满足业主需要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特性综合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


·北京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
      北京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在日常驾驶过程中,会碰到各种各样的违章情况,交通违章涉及罚款,更有甚者将会被吊销驾照。全国各地对于交通违章该如何交罚款......


·昆明亲子鉴定程序是什么?
      亲子鉴定是我们运用科技手段来鉴别他人是否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方法,在法律中血缘意味着和他人是否存在法定的赡养抚养继承等关系的存在,因此至关重......


·未成年人盗窃罪量刑标准
      未成年人盗窃罪量刑标准(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


·盗窃200万判几年
      该行为构成盗窃罪,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


·交通事故伤人赔偿哪些
      交通事故伤人赔偿哪些交通事故人伤赔付包含的内容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