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构成犯罪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不构成犯罪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的未遂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不构成犯罪的话,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二、犯罪未遂的犯罪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结果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一定的物质性的犯罪结果作为其犯罪构成的客体要件的结果犯,应当以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发生,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故意杀人罪。行为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完成一定的行为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是否完成,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强奸罪。危险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的客观要件的危险犯,以是否造成了某种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是否得逞的标志。如破坏交通工具罪。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1)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2)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当因为犯罪行为人意志力以外的原因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时就属于犯罪未遂,因为没有造成实际的伤害所以会从轻处罚的的,但是并不是因为犯罪分子的主观上停止的犯罪行为,所以犯罪未遂也是属于犯罪行为的,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轻或者酌情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违反劳动合同投诉应该找哪个部门
      违反劳动合同投诉应该找哪个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对于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法》规定应承担下列法律责任: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


·商标侵权过错推定原则
      商标权是无形财产权,本质上属于物权的一种,具有无形性、可复制性、保护期限不确定性等特殊性质,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归责原则与一般民......


·四川劳动仲裁程序
      四川劳动仲裁程序四川劳动仲裁程序一、申请四川省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根据《劳动......


·入职首月工资如何规定
      入职首月工资如何规定如果员工按照公司规定上下班,放假的话。入职首月工资是按原先的标准发放,加上有的公司有全勤奖或者有提成则另外加上去。有的......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久能开庭?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多久能开庭?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一般需要五个月时间。具体情况如下: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


·公司法167的规定的释义是什么?
      公司法167的规定的释义是什么?公司法的第167条是关于公司法定公积金的提取问题,关于这一问题我们都知道公司的法定公积金是必须提取的,它跟任意公......


·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收益分配是怎样的?在一个公司中,法人是及其重要的职位,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在公司取得利润时也可以获取一定的收益分配。那......


·一、抚养费支付到大学毕业为止吗?
      一、抚养费支付到大学毕业为止吗?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


·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租房子要注意什么?租房押金是怎样交租房押金的注意事项如下:1、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租房合同中还存在一个共性问题,这就是虽......


·无主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无主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上区分有主物和无主物的目的,在于无主物适用先占原则,有主物则不适用。无主物的本质属性是:对无主物的任何支配......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都属于发明创造,也都收我国专利法的保护,所以从本质上俩说两者都是相同的。但是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也有明显的不同。发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