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行政回避那个法律规定的

行政回避那个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前两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四条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对当事人提出的明显不属于法定回避事由的申请,法庭可以依法当庭驳回。 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二、行政诉讼都公开审理吗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是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开审判有两方面的内容:1、审判活动向群众公开;2、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允许新闻记者报道开庭审理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除合议庭评议以外的全部活动,包括法庭调查、辩论、征求原告被告双方意见、宣告判决等,都要公开进行。审理行政案件一般要实行公开审理,但是以下三种情况,可以不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其他法律另有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是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回避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离婚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
      关于离婚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关于离婚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怎么办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


·请问车祸保险赔偿金多久能拿到呢?
      交通事故的赔偿款要根据事故的类型和事故解决的方式来决定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一、通过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通过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也即是我们一般说的......


·离婚后最佳的抚养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后最佳的抚养方式是什么?离婚家庭对孩子最好的方法,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在农村地区,是涉及到很多土地承包问题的,可能双方当事人是会发生纠纷的,土地承包合同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是可以......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怎样的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是怎样的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归属于夫妻共有或是一方所有,在无约定或者约定无效......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计算依据
      交通事故也是时有发生,有的导致了很严重的伤害,有的是家庭中的中坚力量受到损伤,导致家庭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因此在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时候也要......


·请求专利无效的理由具体是什么?
      请求专利无效的理由具体是什么一、请求专利无效的理由具体是什么(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


·虚假诉讼罪怎么能变成了诈骗罪
      不能。虚假诉讼罪是侵犯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诈骗罪是侵犯他人公私财物所有权。1、时间界定:虚假诉讼罪,是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为。诈骗罪,......


·再婚家庭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再婚家庭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一、再婚家庭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再婚家庭离婚后前妻的孩子和继父有扶养关系的有继承权,但继父可以在......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书面协议有效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书面协议有效吗?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损害第三人的利益,不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是有效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


·员工工伤期间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工伤期间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