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可以报警吗?可以报警,但一般是要让双方以协商的方式处理,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去派出所报案警察是不会受理的,如果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但去法院起诉要相关的证据。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二)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三)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四)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五)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不还就代表着双方已经产生了债务纠纷, 这种情形最好的方式是直接到法院起诉,虽说报警可以但一般不会进行立案,民事案件一般是由法院来进行处理,但走诉讼的程序一定要多收集证据,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租房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租房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1)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拥有房屋的......


·夫妻一方在婚姻内怎么立遗嘱
      夫妻一方在婚姻内怎么立遗嘱只要有证据证明婚前财产属于遗嘱人的,遗嘱人单方面遗嘱效力就有。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


·2023汽车哪些车险类型
      汽车哪些车险类型车险主要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具体如下:1、交强险: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事故中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保障、赔付,保......


·监护人公证书能开几份 怎样做监护人的公证?
      监护人公证书能开几份怎样做监护人的公证?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


·如今的房价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天价,拥有一套房子就是一种身份
      如今的房价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天价,拥有一套房子就是一种身份象征,可见房价高的远远超过那些收入不高的人群,房价很高带来的连带效应就是租金也很......


·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


·员工在外面有兼职可以辞退吗
      员工在外面有兼职可以辞退吗一、员工在外面有兼职可以辞退吗可以。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私募基金是法人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是法人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的概念私人股权投资,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


·当事人有义务说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
      当事人有义务说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证据的三性中包括了合法性,这主要就是指当事人应当具体说明证据是如何收集而来的,即要保证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这也......


·商标到期续展怎么办理?
      商标到期续展怎么办理?一、商标到期续展怎么办理?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


·交通事故的发生,通常会给当事人造成人身伤害。等交警部门出具交
      交通事故的发生,通常会给当事人造成人身伤害。等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双方就应该处理赔偿了。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及财产损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